葉朝榮

葉朝榮

[明](1515-1586)字良時,人。生卒年均不詳,應隆慶改元恩貢,授九江通判,主督賦。

人物關係


目錄

正文


朝榮潔已恤民,逋賦畢登,佐榷關主進,秋毫不緇,免商緡無算,台使者賢之,數令攝邑。瑞昌城有瀼河患,為鑿河疏其下流,城得無嚙。彭澤城圯,即鳩工修築,屹然為江省門戶之障。二邑人尸祝至今。滿六載,擢知養利州,復築城建學,鑿陂塘,墾田導水,經畫創置,皆貽民百世利。暇則與諸生談說經術,迪以綱常,至蠻夷君長亦欵關受學,州俗一新,埒於中土,卒之日,僚屬檢其囊,僅書數函,衣數襲而已。士民奔走巷哭,立祠以祀。朝榮攻苦督學,專務窮理,以力行為先,而要歸於誠,曰:“一不誠則百美莫贖矣。”授徒時,四方士執經如雲,以科名顯者甚眾。大司馬吳公文華稱曰:“真古人”,大司徒謝公傑稱曰:“學為醇儒,士為循吏。”所著有《詩經存固》、《四書述訓》、《芝堂稿》行世。見彭澤縣、養利州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