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備資金定額

儲備資金定額

儲備資金定額是從企業用貨幣購買原材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備件、低值易耗品等物資之日起,直到把它們投入生產為止,整個供應階段合理的資金佔用量。它主要由庫存物資與在途物資組成。企業制定儲備資金定額應採用“重點管理法”,即“ABC分析法”,按各類物資所佔總金額比重分別劃為A類、B類、C類加以確定。其中A類,即重點項目如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定額的核定,一般採用定額日數法。

儲備資金定額的特點


儲備資金定額的特點是對於不同屬性的物資、或對於不同企業的物資儲備水平可以用同意的貨幣表進行綜合分析。

核定儲備資金定額的意義


對儲備資金實行定額管理,是為了貫徹節約原則,鞏固經濟核算制,落實經濟責任,挖掘企業資金潛力。它有利於加強物資供應的計劃管理,為國家進行物資平衡提供可靠依據,有利於建立供應資金的管理責任制,有利於保證物資儲備的正常需要。

核定儲備資金定額的基本要求


核定儲備資金定額應以生產計劃為依據,能反映生產技術和資金管理的先進經驗,保持購進和供應的平衡,並要與其他計劃相銜接,還要有專門的核資小組,具體組織日常工作。

核定儲備資金定額的程序


首先要做好組織準備和材料準備。建立核資小組既要有廣泛性,又要有一定的權威性;要收集,整理各項材料近幾年的消耗量和結存量;要了解各主要材料的平均供應間隔期、保險儲備量以及產品生產周期、投料批量等。對這些資料要進行分析、整理,從中得出規律性的東西作為制訂定額的依據。還要對物資的供銷條件,儲存條件進行調查研究。要徹底進行清倉查庫,弄清家底,在此基礎上提出初步方案,並發動群眾進行討論,最後經有關會議討論決定后,由領導批准,下達執行。

儲備資金定額的計算


(1)原材料資金定額核定計算公式:
某原材料資金定額=(計劃材料耗用總額/計劃期日數)×材料儲備定額日數
材料儲備定額日數=供應間隔日數×係數+在途日數+整理準備日數+保險日數
例解,某種材料年計劃耗用量為252,000元,供應間隔日數60天,間隔係數65%,在途日數5天,整理準備日數4天,保險日數8天,該種材料定額為:
(252000/360)×(60×65%+5+4+8)
=700×56=39,200元
(2)供應間隔日數計算公式:
該種材料供應間隔日數=計劃期日數+計劃期各單位供應總量之和/計劃期各單位每次供應量之和
(3)供應間隔日數的係數計算公式:
供應間隔日數係數=每日平均佔用個/最高佔用額×100%
(4)在途日數計算公式:
在途日數=材料運輸日數-(雙方開戶行辦理結算日數+結算憑證郵遞日數+憑證承付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