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氣象局

舟山市氣象局

舟山市氣象局依法履行本行政區域氣象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機構規格為正處級。

舟山四面環海,有島嶼1390個,又稱千島之城。舟山人民世代以海為生,舟山的命脈與大海緊緊相連。然而,海上風雲變幻莫測,舟山氣象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防災減災以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回眸光輝歷程,氣象萬千。自1954年定海觀測站成立起,經過五十多個春秋,舟山氣象事業不斷發展、不斷壯大。目前,舟山氣象部門已初步構築起集先進的氣象綜合監測、信息網路系統、氣象災害預警系統、氣象預測預報和公共服務系統於一體的現代化體系。

秉承“公共氣象、安全氣象、資源氣象”理念,舟山氣象部門堅持為各級政府指揮防災減災,為促進舟山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提供準確、及時、優質的氣象預報服務。氣象服務已涉及漁業、農業、鹽業、交通運輸、港口作業、資源開發、重大工程設計評估和建設氣象保障等人民生產、生活的各個領域。

展望美好未來,豪情滿懷。舟山氣象人將始終以“管天為民、敬業奉獻”為己任,努力以“一流裝備、一流技術、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為奮鬥目標,實現舟山氣象的新跨越,為全市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新的貢獻。

工作職責


舟山市氣象局依法履行本行政區域氣象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機構規格為正處級。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劃的制定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核;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2、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傳輸;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
3、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監測、預報管理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
4、管理本行政區域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和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
機構設置
機構設置
5、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應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6、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7、統一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劃財務、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縣(區)人民政府對縣(區)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協助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擔上級氣象主管部門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班子


職 務姓 名
黨組書記、局長劉愛民
紀檢組長(副局長)吳清林
副局長陳 敏

單位地址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滄海道32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