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到手合同
產品到手合同
產品到手合同,又稱交產品合同、“產品到手”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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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到手合同,又稱交產品合同、“產品到手”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工程的範圍分類有:產品到手合同、統包合同(又稱交鑰匙合同TURN-KEY CONTRACT)、BOT(Build—Operate—Transfer)合同、主承包合同(Main Contract)、分包合同(Sub-Contract)。
產品到手合同的三類定義:
(1)指在工程項目投產後,承包商仍在一定時期內,繼續負責指導生產、培訓人員和維修設備,保證生產出一定數量的合格產品,並達到規定的原材料、燃料等消耗指標后,才算完成責任的合同。
(2)指承包人不僅負責項目從勘察一直到正式生產,還必須在正常生產後的一定時間(一般分為二、三年)內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設備維修等,確保產品符合合同規定標準。
(3)指承包人不僅要承擔設計,工程建築,設備供貨,安裝,調試,還要進行技術轉讓,人員培訓,生產管理指導,最後甚至組織進行某約定時間內的試生產,直到穩定生產出完全合格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