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伯輻射體指輻射源各方向上的輻射亮度不變,輻射強度隨觀察方向與面源法線之間的夾角θ的變化遵守餘弦規律的輻射源。
理想
漫反射源單位表面積向空間指定方向單位立體角內發射(或反射)的輻射功率和該指定方向與表面法線夾角的餘弦成正比,這就是朗伯餘弦定律。具有這種特性的發射體(或反射體)稱為餘弦發射體(或
餘弦反射體)。
朗伯光源是一種具有各向同性光亮度的光源。理想的朗伯光源為絕對黑體。實際中的光源,只要其光亮度看起來是均勻的,都可以近似看成朗伯光源。如
太陽、套上理想的毛玻璃罩的
白熾燈等。
理想的漫反射表面,雖然自身不發光,但卻能按照
朗伯定律向各個方向反射不管來自何方入射的光,從而使
反射光的亮度沿各個方向相同。如積雪、粉刷的白牆,以及某些十分粗糙的白紙表面等。這些理想的漫反射面稱為朗伯反射體。
朗伯輻射體
輻射亮度L與觀察角θ無關的輻射源稱為“朗伯源”;亮度L=I/S/cosθ,對於朗伯輻射體,亮度L=I0/S,與觀察角θ無關。
符合
發光強度餘弦定律的發光體稱為“餘弦輻射體”或“朗伯輻射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