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環境設計

室內環境設計

室內環境設計是一門綜合性極強的新學科,它與建築學、社會學、民俗學、心理學、人體工程學、結構工程學、建築物理學、建築材料學密切相關,同時,也涉及到傢具陳設、裝潢材料的質地與性能、工藝美術、綠化、造園等藝術領域。

簡介


室內環境設計不僅是考慮建築空間的六個面的問題,而且要運用各個學科的知識,全面地、綜合地進行多層次的空間環境營造。其手法不僅要利用平面構成、立體構成及空間構成的知識,還須利用透視、錯覺、光影、反射和色彩變化等原理以及物質手段,使大空間變小,小空間變大,按照設計構思的要求,將空間重新劃分與組合,使之增加視覺上的擴展延伸,通過各種物質構件組織變化,加添層次,以求大而不感其空,小而不感其塞,創造出預期的格調與環境氣氛。

應用


室內環境設計是建築設計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一座好的建築物,必須包含內外空間設計的兩個基本內容。與建築設計方案一樣,同一個室內空間環境,可以設計成各種不同的風格,其效果當然是截然不同的。許多專家認為:“室內設計實際上是室內的空間環境設計,是對建築設計進行深化,是為構成預想的室內生活、工作、學習等必需的環境空間而進行的設計工作。”通常所指的室內裝飾和室內裝修,僅僅是實現室內環境設計的手段及其局部設計的工作。

室內設計


定義

室內設計是為滿足人們的物質和精神需要,根據如的行為、心理特徵,結合構成室內的物質條件、生活用品等要素所進行的一種人工環境的創造。

內容

室內設計的內容包括空間形態、建築裝修、裝飾、傢具、陳設、綠化等,並結合形、色、質、光進行科學的和藝術的綜合處理。

質量

室內設計的質量既體現在使用價值上,又反映一個國家或民族的文化、傳統和人民的文化素質、藝術修養、審美情趣箏精神面貌,對社會生活具有積極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