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都府

洪都府

至正二十二年(1362)正月戊辰,朱元璋改元龍興路為洪都府,治南昌、建新縣(均在今南昌市)領縣六:南昌、建新、進賢奉新靖安武寧;州二:富、寧,屬江西行省。是年二月辛卯為江西行省駐地,至正二十三年八月(1363)壬戌(10.3)改名南昌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