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易斯·鮑威爾

劉易斯·鮑威爾

 劉易斯·鮑威爾Powell, Lewis F(ranklin), Jr(1907年9月19日-1998年8月25日),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簡介


劉易斯·鮑威爾Powell, Lewis F(ranklin), Jr(1907年9月19日-1998年8月25日),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他在最高法院任職期間,以穩健的風度和純熟的技巧成功在多件重要案件中投下決定性一票。

生平


美國法官。曾在華盛頓和李大學以及哈佛大學學習法律,然後回到維吉尼亞州擔任律師。在擔任里奇蒙市公立學校委員會主席時,在1959年和平地促成了該市的黑白學童混合就讀。之後擔任了該州教育委員會主席以及美國律師協會的主席。1971年理查德·尼克松總統就職時,他被提名為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但他並不情願地默默接受這一職位(1972~1987)。他在民權、反歧視行動和政教分離等問題上採取溫和、自由的立場,在執法上則採取保守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