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8月,目前全院正式在編人員543人(含事業編),本科以上學歷522人,佔總人數的97.75%,其中博士15人,碩士216人,佔總人數的39.78%。全省共有17個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濟南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青島海事法院兩個專門法院,下轄151個基層法院、623處人民法庭,共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21925人。

法院簡介


張甲天
張甲天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始建於1950年8月。創立伊始只有三個科室、幾十名工作人員,發展到今天已有19個審判執行業務部門、4個審判執行輔助部門、9個綜合管理部門和3個直屬事業單位,500多名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近年來每年辦理各類案件近2萬件。

機構設置


省法院現設有辦公室、政治部(內設組織人事處、法官管理處、教育培訓處)、立案庭、再審立案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刑事審判第三庭、刑事審判第四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民事審判第四庭、行政審判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審判監督一庭、審判監督二庭、執行局(內設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執行三庭)、研究室、審判管理辦公室、宣傳處、技術室、法警總隊、行政裝備管理處、離退休幹部處、機關黨委、紀檢組(監察室)、司法巡查工作辦公室等31個部門,以及3個直屬事業單位:司法技術中心、機關服務中心、信息中心。

所獲榮譽


被評為“平安山東建設先進單位”,23個部門、78名個人受到省部級以上獎勵或通報表揚。
2018年,全省法院各項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績,保持了良好發展態勢,有200個集體和329名個人獲得省級以上表彰,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和環境資源審判、知識產權審判、行政審判、家事審判、司法警務工作等經驗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推廣。

機構領導


黨組書記、院長:張甲天

地理位置


山東省濟南市經十路9977號

法院建設


伴隨著民主法治建設的堅實步伐和司法體制改革的紮實推進,全省法院機構設置日趨合理,司法職責劃分更加科學,審判管理運行和內部監督制約不斷優化,司法環境和條件明顯改善,辦公自動化、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目前全省現有18個中級法院,包括16個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濟南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青島海事法院,有156個基層法院及633處人民法庭,全省共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23406人,其中員額法官7726人。全省法院審判領域逐步擴大,由建國初期的刑事和民事審判發展到現在的刑事、民事、商事、知識產權、涉外商事海事、環境資源、行政審判以及國家賠償和案件執行等,辦案數量逐年攀升,由1978年不到2萬件增加到2019年的200多萬件,審判質量和效率顯著提升。
近年來,全省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按照“走在前列、全面開創”總要求,堅持以黨建抓隊建促審判,狠抓審判執行、司法改革、監督管理、隊伍建設等重點工作,切實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為新時代現代化強省建設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