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罪,漢語詞語,意思是舊時官吏常怕因失職而獲罪,使以待罪為自己供職的謙詞;等候治罪。
⒈ 古代官吏任職的謙稱,意謂不勝其職而將獲罪。
漢·司馬遷《報任少卿書》:“僕賴先人緒業,得待罪輦轂下,二十餘年矣。”
宋·范仲淹《滕君墓誌銘》:“予時待罪政府,嘗力辯之。”
清·孔尚任《桃花扇·歸山》:“老夫待罪錦衣,多歷年所,門戶黨援,何代無之?”
⒉ 等待處分;等待處置。
引《漢書·匡衡傳》:“衡子昌為越騎校尉,醉殺人,繫詔獄。越騎官屬與昌弟且謀篡昌。事發覺,衡免冠徒跣待罪。”
晉·殷仲文《解尚書表》:“臣亦胡顏之厚,可以顯居榮次?乞解所職,待罪私門。”
唐·陳子昂《為程處弼辭流表》:“比者待罪幽囚,以殞身碎首為奉。”
《秦併六國平話》卷上:“今嚴廣報捷未可賞,李牧待罪未可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