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漢公
楊漢公
楊漢公,字用義,唐虢州弘農(今河南省靈寶市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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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虞卿胞弟。始任興元府(今陝西省南鄭縣境)李絳手下幕府,李絳因罪死,未受株連,升任戶部郎中、史館撰修,后改任司封郎中。大和九年(835)受楊虞卿案的株連,降為舒州(今安徽省潛山縣境)刺史。后歷任湖(今浙江省吳興縣境)、亳(今安徽省亳縣境)、蘇(今江蘇省蘇州市)三州刺史,旋升浙江觀察使,轉任戶部侍郎,又任荊南節度使,回朝任工部尚書。被人彈劾他在任荊南節度使期間有貪贓行為,被降為秘書監。不久又轉任國子祭酒。
大中元年(847) ,唐宣宗即位后,提升他為同州刺史。給事中鄭裔綽和鄭公輿共同上奏他容貌猥瑣,且不廉潔,不能在京城附近任職。楊漢公便三次交還任命制書。門下省的大臣議論紛紛。宣宗懷疑楊漢公抗命。寒食節后,宣宗賜宴群臣,見到鄭裔綽時佯說:“門下省中怎麼都在議論楊漢公不赴職的事,說他有死黨在暗中相助。”鄭裔綽奏稱:“同州是太宗興王之地,陛下是太宗的後代,應當精心選擇人才治理同州,楊漢公已經不服從陛下任命,還有什麼理由讓他出任同州刺史呢?”宣宗聽罷怒形於色,斥鄭裔綽等離間君臣,貶裔綽出京任商州刺史。楊漢公出任同州刺史,復升任宣武軍節度使,后改任天平(今山東省東平縣境)軍節度使,死於任所。子籌、范,仕亦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