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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弘
原大連隊和國家隊的雙料隊長
徐弘,1968年5月14日出生,曾經是大連萬達隊、大連實德隊和中國國家隊的隊長。作為一名職業球員,徐弘的職業生涯十分輝煌。在退役之後,徐弘曾先後擔任大連賽德隆隊、四川冠城隊、重慶力帆隊和大連實德隊的主教練。
2013年2月,中國足協公布了反賭處罰,徐弘被禁賽5年。3月,徐弘向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遞交了申訴書,他要求足協撤銷對他的禁賽處罰,還其公正和清白。
曾任大連隊和國家隊的雙料隊長。比賽經驗在豐富,心態穩定,已經
徐弘[大連實德隊和中國國家隊的隊長]
2001-2002年大連賽德隆
2003-2004年四川冠城
2006年重慶力帆
2008年-2010年大連實德
退役后的徐弘因為與大連實德俱樂部的聯繫,成為2000年後中國聯賽“實德系”問題的焦點人物之一。他先後出任了大連賽德隆和四川冠城兩支實德系球隊的主帥,雖然有甲B聯賽亞軍、甲A聯賽第八名等出色的成績,但是卻始終被牽扯到實德系的問題上來。
2006年,他曾擔任重慶力帆的主教練,但是戰績不佳,賽季結束前即辭職。
2008年,他輔佐科薩諾維奇幫助陷於困境的大連保級成功。賽季結束后科薩離任。
2008年12月15日,徐弘開始擔任大連實德主教練,並向外宣稱三年內奪冠的計劃。
2009賽季獲得中超聯賽第8名。
徐弘[大連實德隊和中國國家隊的隊長]
2010年5月15日主場不敵天津后,徐弘在賽后的新聞發布會上公開表示將承擔球隊狀況不佳的全部責任,並於會後提出辭職。繼朱廣滬下課後,徐弘也是該賽季中超第二位下課的主教練。
2010年5月15日,大連實德主場對陣天津康師傅1:2失利后,因合同標明三連敗“下課”,主動提出辭職,並由代理教練柳忠長代理主教練。後為朴成華為主教練
曾經擔任過陝西國力隊主教練2008年擔任大連實德主教練。
2012年6月,入主中甲新軍福建駿豪,擔任球隊總經理。
2012年12月11日下午1時50分,大連阿爾濱俱樂部舉行新聞發布會,正式公布:經俱樂部董事會研究決定,任命徐弘為大連阿爾濱足球俱樂部主教練,合同期為3年。
2013年2月18日內部爆出所謂,足協發布聲明,徐弘擔任四川隊主教練期間,有假球緋聞,停賽五年。信息暫時沒有得到證實。
賽季 | 俱樂部 | 號碼 | 出場 | 進球 | 國家 | 聯賽等級 | 排名 |
2001 | 大連實德 | 5 | 中國 | 1 | 1 | ||
2000 | 大連實德 | 5 | 22 | 2 | 中國 | 1 | 1 |
1999 | 大連萬達 | 5 | 11 | 中國 | 1 | 9 | |
1998 | 大連萬達 | 5 | 25 | 1 | 中國 | 1 | 1 |
1997 | 大連萬達 | 5 | 21 | 中國 | 1 | 1 | |
1996 | 大連萬達 | 5 | 22 | 中國 | 1 | 1 | |
1995 | 大連萬達 | 5 | 20 | 中國 | 1 | 3 | |
1994 | 大連萬達 | 15 | 1 | 中國 | 1 | 1 |
徐弘的足球人生正在展開藍圖的時候,一個突如其來的處罰,讓一切變成了泡影。2013年2月18日深夜,身在韓國的徐弘說:“事情是存在的,但我沒拿過、沒送過一分錢,這個事情我自己問心無愧。”
2013年2月18日,中國足協做出了對徐弘禁賽5年的處罰,在處罰通報中這樣寫道,“徐弘在任四川冠城俱樂部主教練期間(2003賽季),涉及不正當交易,被處罰五年(2013年2月18日至2018年2月17日)內禁止從事足球活動。”
徐弘在採訪中很坦然地承認,在執教四川冠城期間,的確發生了足協通報中的事情。他說:“一方面有些事情不是球隊教練能決定的,俱樂部已經做好的事情,我作為主教練怎麼能改變呢?另一方面對手是自己想輸,我一個對方教練怎麼能阻止他們輸球呢。”
徐弘在採訪中反覆地說,很多事情是一言難盡,一個教練能左右了什麼。“俱樂部決定的很多事情,不是教練所能左右的改變,對方想輸球,更不是我所能改變的。”徐弘坦言,自己在這個事情上問心無愧。
“我當了十幾年的教練,我沒拿過一分錢,也沒送過一分錢,我不知道在中國,這樣的教練還有幾個?”徐弘說到這時,他的嗓門提高了許多。他在採訪中兩次重申,“我沒拿也沒有送過一分錢。”徐弘說。
面對足協的五年處罰決定,徐弘在採訪中還是顯得很平靜。他說:“這個事情的發生,是我的確沒有想到的,但是這個困難到來了,不會對我產生太大的影響。”他甚至輕鬆地說,“沒有問題的,我能承受住,這不是一個大問題。”
2013年3月,徐弘已經正式向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遞交了申訴書,他要求足協撤銷對他的禁賽處罰,還其公正和清白。
對於執教四川冠城時期的假球事件,徐弘說:“2003年9月,陝西國力俱樂部總經理王珀想操縱比賽收拾主教練卡洛斯,他賽前電話聯繫我,希望讓國力輸球。我雖然知情,但只是將這個情況告訴了俱樂部總經理隋信敏,後來隋信敏讓我通知王珀。至於錢的事情,我無權決定,也沒有傳遞,我只是履行好主教練職責,布置球員認真打好比賽。”
徐弘認為2003年那場假球至今已經有十年,按照條例,比賽中違規行為發生2年後,紀律委員會將不再受理。“中國足協對我的處罰決定指證的事實即使存在,也已過了2年期限!我希望中國足協的行為符合基本法律要求,希望紀委會查清事實正確適用規範,撤銷對我的處罰,還我公正。”徐弘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