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彬

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政府原副區長

王文彬,男,漢族,1969年1月出生,四川省綿陽市三台縣人,199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8年7月參加工作,四川工業學院工業管理專業畢業,大專學歷。

曾任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2019年12月,四川通報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政府原副區長王文彬為涉黑組織充當“保護傘”問題。

人物履歷


.-. 川業院業管專業習
.-. 區計委辦、科(.-.派區河燈具廠副廠)
.-. 共青團區團委副、區計委科(兼)
1995.05-1995.12 東區質監局副局長、共青團東區團委副書記(兼)
1995.12-1996.12 共青團東區團委副書記
1996.12-1997.07 共青團東區團委書記
1997.07-1999.07 中共東區棗子坪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1999.07-2000.01 東區貿易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0.01-2002.03 東區貿易局局長、黨組書記,東區旅遊局局長
2002.03-2003.04 東區財貿辦主任
2003.04-2005.07 東區發展計劃局局長、東區物價局局長
2005.07-2010.11 東區科學技術局局長
2010.11-2011.11 東區科學技術和知識產權局局長
2011.11-2016.11東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
2016.11-2019.08 攀枝花市東區政府副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2月25日,攀枝花市東區政府副區長王文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8月,經攀枝花市委批准,市紀委監委對東區政府原副區長王文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文彬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娛樂安排;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國家資金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王文彬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的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攀枝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市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涉黑通報

2019年12月,四川通報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政府原副區長王文彬為涉黑組織充當“保護傘”問題。2017年至2018年,王文彬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環保整改等方面為攀枝花市某肉聯食品有限公司提供幫助,先後多次收受該公司實際控制人、涉黑組織頭目朱某某所送賄賂。朱某某涉黑組織長期有組織地實施強迫交易、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賭博、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