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
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
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是根據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於1949年10月1日設置的一個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的前身。其主要職責是:統一制定一切財政收支項目、收支程序、稅收制度、供給標準、行政人員編製;管理中央的財政收入,統一進行審核,逐級撥付各級政府的財政支出;編製國家財政預算、財政決算以及其他的國家財政管理工作。
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是根據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於1949年10月1日設置的一個部門。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根據國務院《關於設立、調整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即告結束。國務院按照《國務院組織法》的規定,將原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接替相關工作,成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按照相關規定,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在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的指導下展開工作。
其主要職責是:統一制定一切財政收支項目、收支程序、稅收制度、供給標準、行政人員編製;管理中央的財政收入,統一進行審核,逐級撥付各級政府的財政支出;編製國家財政預算、財政決算以及其他的國家財政管理工作。
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成立初期,機關設置變動較大,1951年時財政部共設置有辦公廳及13個廳局司級機關:
辦公廳
主計司
國防財務司
經濟建設財務司
行政財務司
文教社會財務司
農業稅司
會計制度司
財政檢查司
稅務總局
鹽務總局
糧食總局
物資管理總局
參事室
1952年6月5日,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批准了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將鹽務總局及其所屬機構劃歸中央人民政府輕工業部領導。
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第十七次會議決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糧食部,財政部糧食總局遂撤銷。
1953年,財政部增設人事司,主管財政部內的人事工作。
1954年成立預算司,撤銷主計司。
薄一波(1949年10月 -1953年9月)
戎子和(1952年10月 -1953年8月,代理部長)
鄧小平(1953年9月 -1954年6月)
李先念(1954年6月 -195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