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機關

紀律檢查機關和國家監察機關

紀檢監察機關指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和國家監察機關,是黨和國家自我監督的專責機關,中央紀委和地方各級紀委貫徹黨中央關於國家監察工作的決策部署,審議決定監委依法履職中的重要事項,把執紀和執法貫通起來,實現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的有機統一。

職責定位


關於紀檢監察機關職責定位的規定:
習近平總書記反覆強調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不斷增強黨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並指出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把執紀和執法貫通起來,做到心中高懸法紀明鏡,手中緊握法紀戒尺。黨的十九大對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作出戰略部署,提出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的目標任務。深化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內容。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就深化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提出組建國家監察委員會,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根本目的就是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把執紀和執法貫通起來,匯聚反腐敗鬥爭強大合力,實現黨內監督和國家機關監督、黨的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有機統一,實現依規治黨與依法治國有機統一。
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督專責機關,各級監察委員會是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規則》明確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和國家監察機關是黨和國家自我監督的專責機關,這是對紀檢監察機關性質、職責的準確定位和高度概括。《規則》規定中央紀委和地方各級紀委貫徹黨中央關於國家監察工作的決策部署,審議決定監委依法履職中的重要事項,這是堅持黨的領導這個根本政治原則的具體體現,明確了紀委監委合署辦公的基本內涵和完善執紀執法統一決策、一體運行體制機制的基本要求。
為落實“把執紀和執法貫通起來,實現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的有機統一”的要求,紀檢監察機關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一體推進監督執紀和監察執法,統籌運用紀法“兩把尺子”,堅持執紀必嚴,用鐵的紀律強化日常管理和監督,嚴肅處理違反黨章黨規的行為;堅持紀法協同,依法監督公職人員嚴守底線。紀檢監察機關既執紀又執法,必須嚴格依規依紀依法行使權力、履行職責,既依紀進行紀律審查,又依法進行監察調查。除本條規定之外,《規則》還在其他章節中規定了監督執紀各環節與監察執法相關程序規定的有效銜接,實現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依紀監督和依法監察、適用紀律和適用法律、執紀審理和執法審理的融合,促進執紀與執法同向發力、精準發力,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