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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

社會特殊意識形態

宗教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出現的一種文化現象,屬於社會特殊意識形態。

當今世界主要的宗教有:基督教(包括天主教、新教、東正教)、伊斯蘭教(包括遜尼派、什葉派)、印度教、猶太教、佛教、道教、神道教等。

古時由於人類對宇宙的未知探索,以及表達人渴望不滅解脫的追求,進而相信現實世界之外存在著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或實體,使人對該一神秘產生敬畏及崇拜,從而引申出信仰認知及儀式活動體系,與民間神話一樣,其也有自己的神話傳說,彼此相互串聯,本質是一種精神寄託和終極關懷。

宗與教


華嚴五教章卷一有‘分教開宗’之說,即將宗教二字分開解釋,一般以宗為主觀的、個人的主義信念;教則有客觀教說之意。又一宗之教旨,亦稱宗教。此外,或以宗為無言之教,以教為有言之宗;或以宗為宗門,教為教門。
即謂宗門指教外別傳之禪門,以禪乃離言教,采以心傳心之方式傳宗;教門指依大小乘之經論等言教而立之教宗,如天台宗、三論宗、法相宗、華嚴宗等均屬之,相對於禪家而言,稱之為教家。又有以宗為法相宗所說之八宗、華嚴宗所說之十宗;以教指天台所言之四教或八教、華嚴所判立之五教等;另有以教指三藏十二分教之一切經教,故知宗教一詞可說涵蓋佛教全體之意。
自西方學術思想東傳之後,一般皆以佛教所慣用之‘宗教’一詞作為英、德、法等西語religion之譯語。religion系由拉丁語religio而來,其語源有各種異說。或認為由ligare(結)之動詞而來,含有神與人結合之意;或由 legare(整理)之動詞變化而來,表示嚴肅及儀禮之意。
religio一語,最原始之意義是指對超自然事物之畏怖、不安等感情而言,其後則有成為感情對象的超自然之事物,及成為感情外在表現的儀禮之意,由之更進而指團體性與組織性之信仰、教義、儀禮之體系。亦即人類對具有超人威力之神秘力量或現象賦予意義,視之為絕對理想之主體,並生起畏怖、神聖、信賴、歸依、尊崇之念,進而實行祭祀、祈禱、禮拜等之儀禮,將戒律、信條等列為日常生活之規範,以期安心立命及向上發展完美之人格。
宗教之成立,其種類甚多,型態亦有種種不同,有現存者,亦有已衰微乃至不存者。其型態可大別為個人心理之宗教與集團社會之宗教。個人心理之宗教,指個人獨自之宗教信念與體驗,而不論其是否參與特定之宗教組織,或具有何種特定之信仰型態。若經由個人之虔誠信仰、深切體驗,而積極向他人弘傳,集合具有相同信仰之人群,即成為宗教團體,產生新興宗教,主倡者稱為此宗之開祖。若致力於對固有宗教之改革運動,則稱改革者。

分類

集團社會之宗教,若由宗教發達史分類,可概分為原始宗教、國民宗教、世界宗教等。
(一)原始宗教,又稱部族宗教,太古時代之宗教及未開化社會之宗教,如自然崇拜、精靈崇拜、圖騰崇拜、巫覡教等。
(二)國民宗教,又稱民族宗教,指行於部族、民族、國家等一定地域內之宗教,如日本之神社神道、印度之印度教、以色列之猶太教、中國之道教、儒教等。多與所處地域之社會風俗、習慣、制度等有密切之關係,而未必有宗教開祖或依據之經典,如日本神道,並無特定之教,而系以原始宗教為基礎,根據國家組織而發展。又如我國之道教,有其特定之教祖,亦有其特殊之教格而適合國民之傳統,故難以傳入他國。
(三)世界宗教,如佛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等。此類型宗教多隨個人之自由意志接受信仰,而順從組織內之信條、儀禮、戒律等。通常多由特定之開祖所創倡,並以開祖之行跡及教說為中心,形成該教之教理與經典。教團之成立,多站在超越民族、國家等立場而創立,故其教法系以人類全體為中心,具有世界性與普遍性之性格。惟世界性之宗教雖以全體人類為中心,然實際上常以救濟個人為基礎,故具有探索心靈內面與側重個人實踐修行之特性。
依信仰對象之不同,可將宗教概分為三類:
(一)多神教(polytheism),即崇拜多種神靈,多系自然形成之信仰,存在於原始未開化之時代。隨同人智之發達,漸對自然神賦予意義、理想,次第成為高級神,而祖先崇拜、英雄崇拜等,在進化之社會中亦并行不悖。或有由一神教發展為多神教者,即對具有種種最高神性格之一神,將其性格分別獨立,成為最高神之權化分身,而個別崇拜之,如佛教之教祖佛陀,於其智慧方面之理想化而權化為文殊菩薩、勢至菩薩,於慈悲方面之理想化而權化為觀世音菩薩,於實踐願行方面之理想化而權化為普賢菩薩。又觀世音菩薩為隨機度眾乃有三十三身之化現,如聖觀音、千手千眼觀音、不空罥索觀音、柳葉觀音、水月觀音等。
(二)一神教(monotheism),由崇拜自然之多神教,演進為崇拜具有諸神之德的一神。如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等,均為典型的一神教信仰。另如印度教中,雖有多神信仰之性格,然於眾神之中,獨尊一優於其他諸神者為最高神,乃諸神之代表,具有絕對之權威,此稱單一神教(hemotheism),如濕婆派以濕婆為最高唯一之神,毗濕奴派以毗濕奴為唯一神。一神教亦可稱交替神教(kathenotheism),如梵天、毗濕奴、濕婆等三位神祇,在不同宗派中有不同之地位,以濕婆為例,在濕婆派中為最高神,梵天與毗濕奴居次要而從屬於濕婆。
(三)泛神論(pantheism),又稱萬有神教。上記之多神教、一神教等,以實際信奉而屬實踐性之宗教,泛神論與之相較,其性質偏重於闡釋哲學理論之理論宗教,以為宇宙現象之內部,有支配現象界之原理法則,而將此原理法則神格化,認為此‘道理神’遍滿於宇宙現象。印度奧義書中之梵(梵Brahman)即屬道理神,梵存在於‘個人我’(梵a^tman)中,此乃最高理想‘梵我一如’之基礎。此外,十七世紀荷蘭哲學家斯賓諾莎(Spinoza, Benedict, 1632~1677)之哲學所說之神亦屬道理神。
自法律觀點言宗教:文明國家多經過立法確認信仰之自由,合法之宗教不受壓迫、排斥,亦有少數國家以特定之宗教為國教,又國家所認可之宗教團體得稱宗教,未得認可者通常稱為邪教。

具有多種功能

宗教在人類生活中具有多種功能:
(一)宗教之原始功能,在滅除苦惱不安,獲得希望與安心,主要系感情方面之功用。
(二)在善惡意志方面,宗教力量有助於匡正世道人心,確立倫理道德,乃至於發動社會反省、調整輿論風潮等積極之價值。
(三)與‘科學’之關係,科學與宗教之間界限分明、不能互相取代,存在牢固的依存性。很多科學家在科學研究和實踐中,從宗教中獲得啟迪,從而推動科學研究和實踐的發展。

列舉


儒教

儒教又稱“孔教”“聖教”。先秦被稱為道教,以“儒家思想”為最高信仰。後為和崇尚黃老列庄等道家思想的道教區分,從南北朝開始叫做儒教又被稱作聖教,跟佛教、道教並稱為三教。“儒教是中華民族土生土長的宗教”,儒教是禮樂文明的代表,上古宗教的直接繼承者。
“儒教是中華民族特有的傳統宗教,凡是生活在中國這塊古老土地上的各民族,包括漢族以外的少數民族,如北方的遼、金、元,西夏及清,歷代王朝都以儒教為國教,孔子為教主(這是孔子生前沒有料到的,正如老子被道教奉為教主沒有被老子料到一樣)。……儒教利用政教結合的優勢得以成為國教,儒教的神權與皇權融為一體,不可分割。”
儒教又稱孔教、聖教。“儒教”一詞首先出現於《史記》,其《遊俠列傳》道:“魯人皆以儒教,而朱家用俠聞”。到了漢代末年,儒者蔡邕就正式使用作為名詞的儒教:“太尉公承夙緒,世篤儒教,以《歐陽尚書》、《京氏易》誨受四方。學者自遠而至,蓋逾三千。”
魏晉時代,“儒教”這個概念逐漸流行開來。隋唐以後,就成為指稱由古代聖帝明王開創和不斷改進的、由孔子加以綜合創新的、在漢代被國家立為國教的宗教。儒教近而易見,故宗之者眾焉。道意遠而難識,故達之者寡焉。道者,萬殊之源也。儒者,大淳之流也。三皇以往,道治也。帝王以來,儒教也。”
孔子以後不久,戰國時代早期的思想家墨翟曾稱儒教為“道教”,因為儒者們奉行著自認為正確的“道”。漢代末年,一部中國佛教著作《牟子理惑論》中,也稱孔子的教為“道”教。直到晉代,皇帝在徵召儒者到朝廷服務的詔書中,仍然稱儒教為“道”教。古代中國人把儒教又叫做“聖教”。“禮有等差,君臣不雜,爰自近代,聖教漸虧”。
是以孔子為先師,聖人神道設教,“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倡導王道德治、尊王攘夷和上下秩序的國家宗教。儒教以十三經為經典,以古代官僚機構為組織,以天壇、宗廟、孔廟、泰山為祭祀場所,以郊祀、祀祖、祭社稷、雩祀、釋奠禮、五祀為祭祀儀式。民國初年以來康有為的孔教運動倡導儒教和國家官僚組織分離,按基督教模式允許人人祭天,允許人人祭孔,因為“自共和以來,教化衰息,紀綱掃蕩,道挨凌夷,法守集壞,禮俗變易,蓋自羲軒堯舜禹湯文武周孔之道化,一旦而盡,人心風俗之害,五千年未有斯極。”
革命人士主張不再尊儒,而康有為、陳煥章等人成立孔教會,呼籲將孔教定為“國教”,並得到大總統袁世凱的支持。儒家與儒教有本質區別,儒教不能代表中國傳統的思想學派,它只是以神道設教。由於中國傳統文化五千年未曾中斷,儒教思想與儒家學說在數千年的演變和發展中也未曾中斷。清時被扭曲。
由於在東漢形成了“儒教國家”,“儒教的國教化”得以完成。“儒教國家”形成的指標應包括四點:1.作為正統思想的儒教體制的形成;2.儒教一尊體制的確立;3.儒教滲透到中央及地方官僚階層並為他們所接受;4.儒教統治的形成。在這四個指標中,第一個和第四個指標是在章帝時期舉行的白虎觀會議上確立的;第二和第三個指標,則是在東漢初期就已經確立的。
換言之,東漢時期“儒教國家”的形成可以從章帝時期的白虎觀會議上找到答案。“儒教國家”通過重新解釋其所依據的經義來適應時代的變化,皇帝由儒教得到其支配正統性,並利用具有儒教教養的文人官僚和與他們同樣出身的在地勢力來進行統治,這種傳統中國固有的國家支配體制,一直延續至道教、佛教隆盛之後。東漢“儒教國家”的支配體制與儒教的關係,是傳統中國國家支配的理念基礎。

道教

道教是中國本土教派之一,以“道”為最高信仰。道教在中國古代鬼神崇拜觀念上,以黃、老道家思想為理論根據,承襲戰國以來的神仙方術衍化形成。東漢末年出現大量道教組織,著名的有太平道、五斗米道。祖天師張道陵正式創立教團組織,距今已有1900年歷史。道教為多神崇拜,尊奉的神仙是將道教對“道”之信仰人格化體現。道士是道教的神職人員,全國現有住觀道士3萬餘人。宮觀是道教徒活動的場所,全國現登記開放的宮觀有2千餘座。
道教與中華民族同呼吸、共命運,道教的歷史與中國歷史緊密相連。
道教是發源於古代本土中國春秋戰國的方仙道,它是一個崇拜諸多神明的多神教原生的宗教形式,主要宗旨是追求長生不死、得道成仙、濟世救人。
在古中國傳統文化中佔有重要地位,在現代世界的也積極發展。道家雖然從戰國時代即為諸子百家之一,道教把原為道德哲學家神化了。直到漢朝後期才有教團產生,益州(今四川)的天師道奉老子為太上老君。至南北朝時道教宗教形式逐漸完善。唐代尊封老子為大道元闕聖祖太上玄元皇帝。
道教以“道”為最高信仰,認為“道”是化生萬物的本原。在中華傳統文化中,道教是與儒學和佛教一起的一種佔據著主導地位的理論學說和尋求有關實踐練成神仙的方法。
三清祖師
三清祖師
學術界所說的道教,它是指在中國古代宗教信仰的基礎上,承襲了方仙道、黃老道和民間天神信仰等大部分宗教觀念和修持方法,逐步形成的以“道”作為最高信仰。主要是奉太上老君為教主,並以老子的《道德經》等為修經典,追求修鍊成為神仙的一種中國的宗教,道教成仙或成神的主要方法大致可以歸納為五種,服食仙藥,外丹等,鍊氣與導引,內丹修鍊,並藉由道教科儀與本身法術修為等儀式來功德成仙,常見後來的神仙多為內丹修鍊和功德成神者與道術的修練者。

佛教

佛像
佛像
佛典上總講:中國有大乘根器,是佛法歸處。象雄文化是佛教的起源,現今,藏區以及印度、尼泊爾、布丹、蒙古國、俄羅斯等地區仍然有很多象雄文明中產生的宗教文化的遺跡和寺廟、僧侶,從藏區到世界各地有很多的人信奉象雄文化中的古象雄佛法。中國古象雄文化是世界佛教的起源。
佛教自創立以來,就在古印度廣泛傳播,總的說來,佛教在印度的發展主要分為四個時期,這四個時期分別是原始佛教時期、部派佛教時期、大乘佛教時期、密宗佛教時期。
佛教自創立以來,就在古印度廣泛傳播。與婆羅門教艱澀的教義相比,釋迦牟尼的說法不立文字,簡單易懂,且他一向主張眾生平等,對於女性和奴隸也一視同仁,因此,佛教受到了社會底層百姓的歡迎。
另外,由於許多僧院接近城市,一些商人和貴族與佛教多有接觸,雖他們不能成為全職的僧人,但他們在金錢和土地方面對佛教也有所扶植,甚至於一些王國的君王也成為了佛教的信徒。
總的說來,佛教在印度的發展主要分為四個階段,這四個階段分別是原始佛教時期、部派佛教時期、大乘佛教時期、密宗佛教時期。
北傳佛教,又稱北方佛教,它是指由西北印度途經中亞地區往東傳入中國、朝鮮、日本等地的佛教,包括由尼泊爾傳人西藏、蒙古地區的佛教。由於這類佛教是由印度向北傳播,所以被稱為北傳佛教。從教義而言,北傳佛教多以大乘佛教為主,流行梵文及漢藏文經典。
南傳佛教,又稱南方佛教,是指從印度傳往斯里蘭卡、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及我國雲南省傣族聚居區的佛教。由於它是從印度往南傳播,所以被稱為南傳佛教。從教義而言,南傳佛教主要為上座部佛教,流行巴利文經典。
藏傳佛教,又名藏語系佛教,俗稱喇嘛教,是指我國西藏、內
蒙古等地區流行的佛教宗派,藏傳佛教屬於大乘佛教。
佛教之俗:戴佛戴菩薩戴念珠,燒香拜佛,放生,法事。
佛教之教:為爾等下地獄。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信徒一問,法師和尚就下地獄為信徒找答案。
為何如此說,人的分別心本就是地獄,法師和尚為世人解惑,就要動用他的分別心,就因你一問生出種種思考。
整部佛經為何如此繁瑣,因佛經多講修行的岔路,甘為世人下地獄,甘為我等分別岔路因何岔。(同於基督教耶穌擔負眾人之罪)
佛教之宗:放下分別心,放下我執
與其他宗教相較,佛教之教義哲學與實踐法門所呈現者較符合合理性之要求,而最足以顯示出佛教的宗教意義之合理性者為‘法’(梵dharma,巴dhamma),包括三大要素:
(一)因(梵hetu,巴同),符合因果或緣起關係之合理性。
(二)德(梵gun!a,巴同),符合正見善惡之倫理性。
(三)教(梵s/a^sana,巴sa^sana),符合信仰上自利利他之宗教性。如此可謂涵蓋人類生命知(因)、情(德)、意(教)等三大方面。而就整體言之,佛教乃廣義之人間學,以完成人格、覺悟成佛為理想,故欲成為完人者,必須提升其知、情、意三大層面至最高理想;八正道、六波羅蜜等佛教修行項目,即為達成此最高理想之根本途徑。
質疑:如果說象雄文化就是佛教的起源的話,那麼印度及尼泊爾地區的初始佛教六大派別在佛教的地位中又是什麼呢?此外佛教是在松贊干布迎娶大唐的文成公主和尼泊爾的尺尊公主后才得以傳入,在此之前的藏地文化及信仰並非佛教文化,那麼之前的宗教文化又是什麼?具備什麼特色呢?更多的信息還有待於史學家及宗教學家的考證。

基督教

基督教是對奉耶穌基督為救世主的各教派統稱,亦稱基督宗教。公元1世紀,發源於羅馬的巴勒斯坦省(今日的以色列、巴勒斯坦和約旦地區)。它建立的根基是耶穌基督的誕生、傳道、死亡與復活。基督教主要包括:天主教、正教、新教三大教派和其他一些較小教派。在中國,因為歷史翻譯的原因,通常把新教稱為基督教,為了說明“基督教”的確切概念,本詞條稱“新教”為“基督新教”,而不是慣稱的“基督教”。
基督教信仰以耶穌基督為中心,以聖經為藍本,核心思想是福音,即上帝耶穌基督的救恩,充分彰顯了上帝對全人類和整個宇宙舍己無私的大愛。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耶穌基督)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基督教與佛教、伊斯蘭教並稱三大宗教。但是,基督教無論從規模,還是從影響方面,都堪稱世界第一大宗教。基督教在人類發展史上一直有著極為重要且不可替代的關鍵作用和深遠影響。至今主要發達國家,除了日本,都是基督教文化主導的國家。尤其在歐洲、美洲、非洲、亞洲、大洋洲的廣泛地區,無論是政治、經濟、科學、教育、文化和藝術,基督教塑造了人類文明的方方面面。中國也是20世紀除了南美、非洲、亞洲的韓國等地,基督徒人數增長最快的地區之一。
基督教現有下列宗派:
天主教
1.隱修院修會
從隱修休會發展而來,后逐漸發展到有組織的集體隱修,遵守統一的規章制度的基督教教會。主要包括本篤會、苦修會、克呂尼修會、西多會、加爾都西會等。
本篤會:529年,本篤(一譯尼狄克)在義大利中部卡西諾山建造了第一座本篤會修院。主要規定包括“發三願”和詠唱“大日課”。該會規成為天主教修會制度的範本。
克呂尼修會:本篤會的一個分支,又稱“重整本篤會”。該修會要求恢複本篤修道團嚴格的規矩,培育個人屬靈的生活。史稱“克呂尼修院改革運動”。
2.托缽修會
亦稱“乞食修會”,始於13世紀。規定不置恆產,會士以托缽乞食為生。開始時,僅包括方濟各會、多明我會、加爾默羅會、奧斯定會,15世紀后,續有增加。
方濟各會:又譯法蘭西斯派、小兄弟會。該會會規要求會士必須效忠教皇,並提倡過清貧生活,衣麻跣足,托缽行乞。會士間彼此互稱“小兄弟”。
多明我會:又譯多米尼克派、佈道兄弟會。該會以佈道為宗旨,著重勸化異教徒和排斥異端,主要在城市的中上階層傳教。
3.耶穌會
該會反對宗教改革運動,仿效軍隊編成半軍事性的組織,紀律森嚴,機構嚴密。正式會士需發四願,並對會士進行長期的靈性訓練和知識培養,也鼓勵信徒為保衛天主教的利益進入世界。
(東)正教
1.君士坦丁正教會
最古老的自主正教會之一。4世紀在君士坦丁堡主教區基礎上形成。7世紀開始在正教中起領導作用,使正教傳入東歐和東南歐各國。后因奧斯曼土耳其的侵入,逐漸失勢,僅保留有普世牧首的榮譽首席地位。
2.亞歷山大里亞正教會
最古老的自主正教會之一,因埃及北部名城亞歷山大而得名。現牧首尊稱“亞歷山大里亞和全非牧首”,府邸在亞歷山大。
3.安提阿正教會
最古老的自主正教會之一。因敘利亞古都安提阿而得名。現牧首尊稱安提阿和全東方牧首,是由聖主教公會和組成全體大會的平信徒代表秘密選出,府邸在大馬士革。
4.耶路撒冷正教會
最古老的自主正教會之一。因基督教誕生地耶路撒冷聖城而得名。其教會被稱為所有教會之母。其職能之一是保護巴勒斯坦聖地。現牧首尊稱為“耶路撒冷聖城和全巴勒斯坦牧首”。
5.希臘正教會
亦稱“埃拉多斯正教會”。為希臘國教。源於1世紀下半葉保羅的傳教活動,4世紀起受君士坦丁堡管轄,19世紀中葉,君士坦丁堡教會教會承認其自主地位。大主教府邸設在雅典。
6.俄羅斯正教會
俄羅斯最大的正教組織。11世紀成立,原屬君士坦丁堡牧首管轄,16世紀宣布自主。自主后的教會進行了改革,統一了禮儀,修訂了俄譯本《聖經》,后又取消牧首制改為主教公會制。1943年牧首制恢復。現為正教中最大的自主教會。
(基督)新教
1.路德宗
亦稱“信義宗”。因以馬丁·路德的宗教學說為依據的各派思想的統稱。,強調“因信稱義”,認為人的得救在於信仰上帝,強調《聖經》的權威高於教會的權威,主張建立不受羅馬教廷管轄的民族教會,採用民族語言和禮儀的形式。
2.加爾文宗
亦稱“歸正宗”、“長老宗”。因以加爾文的宗教學說為依據的各派思想的統稱。主張《聖經》是信仰的唯一根據和權威,強調因信稱義,宣揚上帝預定,並在教會建立長老制。
3.安立甘宗
即“聖公會”。16世紀30年代,從羅馬教會中獨立出來,但在教義、禮儀、組織制度等方面則保留了天主教會的大部分傳統。同時也具有新教的基本信仰如堅持《聖經》為教義的最高權威等。
4.公理宗
採用公理制形式。公理會的多數教派採用正統加爾文派的觀點,強調信仰自由、個人與上帝的聖約。主張各教堂獨立自主,由教徒公眾管理;教徒行政上沒有各級總機構,只有團契聯誼組織。
5.浸禮宗
17世紀初,浸禮宗從英國清教徒獨立派中分離出來的一派。反對嬰兒受洗,堅持成人施洗;主張全浸符合《聖經》原則,是合法的洗禮方式。
6.衛斯理宗
又稱“循道宗”。其主要是以約翰·衛斯理的宗教思想為依據的各教會的統稱。主要包括:衛理公會、中華基督教衛理公會、循道公會、聖道公會等。
7.靈恩派
靈恩派,即聖靈降臨派。強調基督是上帝啟示的中心,聖靈的位格是建立在與聖父聖子的關係之上,所以聖靈不只是聖靈本身,同時也是聖父的靈和聖子的靈。
8.福音派
亦稱“新福音派”。強調耶穌基督福音、個人悔改得救、以聖經為唯一信仰基礎的基督教新教教會及其信徒的通稱。福音派是在中國影響較大的基督教派之一。

伊斯蘭教

伊斯蘭教是世界性的宗教之一,與佛教、基督教並稱為世界三大宗教。中國舊稱大食法、大食教、天方教、清真教、回回教、回教、回回教門等。截止到2009年底,世界人口約68億人口中,穆斯林總人數是15.7億,分佈在204個國家和地區,佔全世界的23%。
伊斯蘭(al-Islam)系阿拉伯語音譯,公元七世紀由麥加人穆罕默德在阿拉伯半島上首先興起,原意為“順從”、“和平”,又譯作伊斯倆目,指順從和信仰創造宇宙的獨一無二的主宰安拉及其意志,以求得兩世的和平與安寧。信奉伊斯蘭教的人統稱為“穆斯林”(Muslim,意為“順從者”與伊斯蘭“Islam”是同一個詞根)。7世紀初興起於阿拉伯半島,由麥加的古萊什部族人穆罕默德(約570~632,阿拉伯文儆)所復興。
公元七世紀至十七世紀,在伊斯蘭的名義下,曾經建立了倭馬亞王朝、阿拔斯、法蒂瑪、印度德里蘇丹國家、土耳其奧斯曼帝國等一系列大大小小的封建王朝。經過一千多年的歷史滄桑,這些盛極一時的封建王朝都已成了歷史陳跡。但是作為世界性宗教的“伊斯蘭”卻始終沒有隕落。起初,伊斯蘭作為一個民族的宗教,接著作為一個封建帝國的精神源泉,然後又作為一種宗教、文化和政治的力量,一種人們生活的方式,在世界範圍內不斷地發展著,乃至成為21世紀世界的三大宗教之一。
伊斯蘭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伊斯蘭教世界的國家遍布亞、非兩個大洲,總體算來也有大約五十個。此外,在各大洲很多國家裡都有信仰伊斯蘭教的人民(穆斯林)。這些國家包括一些西方國家諸如英、美、俄、法、德等國家。

宗教同宗


從上文,宗教之俗、教、宗之分別。
其實,宗教雖異,卻同宗同源,都是信仰“宇宙本源”。
宇宙本源,既是……又是……
宗教本質上是人對超越於自然界與人自身的神的敬拜和遵從。宗教相信世界存在超越物質世界萬物的神明,並且神明是與人一樣具有意識、情感等生命特質,能夠與人的生命相通。宗教對於其信徒來說,絕非是一堆教訓和理論這麼簡單,不應簡單的將其理解僅僅存在於人腦中的意識。

優點與缺點


優點

宗教有讓宗教信仰者行動的能力,如果一個宗教宣傳積極向上的思想,無疑能使宗教信仰者做出有利於社會的行為,它可以使人斷惡修善,懲惡揚善。

缺點

與優點相反,如果一個宗教宣揚不利於社會和平穩定發展的思想,那麼宗教信仰者對社會的危害是很大的。排他性:任何一個宗教的教徒或多或少都具有排他性,例如佛教徒認為道教最高神祉不過是未出輪迴的天道眾生,基督教與伊斯蘭教衝突不斷;以及出現諸多不符合邏輯和誇張的說法,因果也是靈活多變的,也不可能控制人的情感與思維。

生滅過程


第一,宗教現象是一個歷史範疇的課題,考古學證實,宗教不是與人類社會歷史相伴而生的,其也就必然只是一個階段性的社會現象。因此,當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時,人類不再需要宗教的作用和功能,宗教就會消失。一個簡單的例子就是人類先民的圖騰信仰,圖騰對於人類先民組成的部落來講,這是非常神聖的東西,現在成為遺跡了,只有藝術家和歷史學家對圖騰感興趣。
第二,從民族發展角度來看,不是世界所有民族都有宗教信仰,有宗教信仰的民族也不都是讓宗教信仰成為主流社會意識。比如中華文明就被認為是缺乏宗教基因的文明,宗教一直不佔主流意識。實際上,在中國的帝王術上,宗教是手段不是目的,孔子就說過"神道設教",意思是老百姓願意信就信去,只要把握好限度就行了。在這樣的民族中,宗教也不會永遠存在的。
第三,從宗教發展歷史來看,宗教總的趨勢是兩個方向:一個是方向是全世界政教分離原則,宗教脫離對人類社會的控制,其逐漸成為一種純精神的東西;一個方向是世俗化,也就是宗教的某些東西變為習俗,可宗教的特徵逐漸減弱。
第四,人的精神需求是變化的,人還是在不斷發展的,從古猿到人是一個過程,即使發展到人這個階段以後不會停止,而人的發展必然包括人的意識和精神的發展,而宗教一旦提出一個信仰目標就不能變了,一個不變的東西是不會永遠滿足發展著的人的精神生活的需要。
社會學總結,宗教在人類社會的存在是有條件的,也是一個階段性的東西,這是毫無疑義的,而宗教消失的條件就是上述四個方面的發展和變化,馬克思主義哲學表明隨著時代邁進,科學精神及理性智慧的不斷深化,宗教也一定會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