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海岸電台
1949年創建的電台
廣州海岸電台是我國最大的海岸電台之一,是華南地區規模最大、功能最齊全的海岸電台。她代表國家參與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履行國際海事組織(IMO)規定的責任和義務,承擔著整個南中國海域的船舶安全通信值守任務,代表國家負責對國際和國內海上航行船舶安全信息播發、遇險搜救通信、船舶運輸生產調度及船岸之間的日常公眾通信等任務。
廣州海岸電台成立於1949年10月14日。自1954年7月起,根據當時國家政務院的決定,與全國23座海岸電台一起,由郵電部統一劃歸交通部管理,並先後隸屬廣東省港務局、廣州海運管理局、中海電信有限公司等單位進行管理,從事公益事業和公眾通信業務。
2005年,為了理順海上安全通信管理體制,有利於國家對海上安全通信實施統一管理,提高海上安全通信管理的效率,確保海岸電台業務持續發展和更好地履行國際海上公益性無線電通信義務,根據交通部《關於上海、廣州海岸電台划回部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交人勞發【2005】97號)的精神,2005年3月1日,廣州海岸電台整建制划轉到廣東海事局管理,實現了從企業經營單位體制向社會公益類事業單位體制的轉變。單位的性質為:社會公益類事業單位。單位的級別為:正處級。
2005年划轉以來,廣州海岸電台按照《廣東海事局“十一五”發展綱要》和《廣州海岸電台“十一五”發展綱要》的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為海上交通通信提供安全保障的中心工作,以“安全通信,萬無一失;常規通信,優質規範;公益廣播,準確及時;社會服務,客戶滿意”為質量方針,以“以人為本、人盡其才、嚴管善待、團隊合作”為管理理念,以“用心服務、規範管理,銳意改革,不斷創新,科學發展,構建和諧”為工作主線,以爭當“全國海岸電台排頭兵”為目標,通過夯實基礎,內強素質,外塑形象,不斷提高全體職工的思想道德素質和業務素質,達到“三優一滿意”(優質服務、優良作風、優美環境、讓廣大用戶滿意)。
廣州海岸電台連續兩年被廣東省海上搜救中心評為“廣東省海上‘兩防一救’工作先進單位”;無話班和發信部被交通部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中國交通通信中心授予“全國交通通信系統創建文明行業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