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貪

雅貪

雙方都心知肚明,這樁“雅賄”、“雅貪”的交易,做得滴水不漏。除了物質上的“雅賄”與“雅貪”,還有榮譽上的、學歷上的、職稱上的“雅授”與“雅認”。然而,假的就是假的,雅是掩護,貪是實質,問題的性質是改變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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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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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報 》( 2010年04月21日24 版)
隨著反腐鬥爭的日趨深入,迫使一些人在貪腐手段上不斷變換花樣,“雅貪”即是更具隱蔽性的一種。
俗貪、狂貪,獅子大張口,急功近利,幾乎不擇手段,讓行賄者有種難以承受的感覺。一句話,貪得無厭,太顯山露水了。“雅貪”則給斂財披上一件合法的外衣,使貪腐的面目塗抹上某些雅趣、雅興,甚至還給貪官們戴上若干儒雅的高帽。
民間傳說一些給官員送字畫、送古董,然後再派人以收藏為名,高價收買一類的故事,這自然表現了行賄者的高明及受賄者的隱蔽。但是還有更隱蔽的“雅貪”,它可以把非法變合法,把隱蔽變公開,既獲利又揚名,一箭雙鵰。
胡長青案發前,南昌一些大街小巷掛滿這位“大書法家”寫的“墨寶”。江西人傑地靈,是文化底蘊很深厚的地方,全國著名的書法家也大有人在,為什麼一些單位或廠家、商家,偏偏要掛胡長青的字呢?這就用上了“雅賄”與“雅貪”這兩個詞了。寫了牌匾理應要付潤筆費,這好像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藉此機會,送上一大筆真金白銀,送者“名正言順”,收者“心安理得”。
還有一位書記有收藏錢幣的愛好,一些欲行賄的人,到處搜刮值錢的古錢幣,高價買進來,送給他時,卻說在古玩市場撿了個漏兒,只花了幾百元錢。他對錢幣是識貨的,一看就認識那些錢幣的年代和價值。他笑笑說:“我這輩子沒別的愛好,就是愛‘錢’,愈古老愈稀少愈好。你們撿了個漏兒,正好填補了我收藏的一個空白。你們花了幾百塊錢,我要照價付費的。”行賄者不無奉承地說:“領導日理萬機,難得還有這等雅興。沒幾個錢的小事……不過給了也好,免得日後給書記找麻煩。”說著,行賄者從兜里掏出一張蓋個私章的白條單據,上寫“叄佰貳拾伍元整”。雙方都心知肚明,這樁“雅賄”、“雅貪”的交易,做得滴水不漏。
類似的還有請官員題詞、講課、頒獎、寫序言、當評委、題書名……當然有許多是出於尊重、鄭重或工作需要,應屬於正常現象。但是也有相當一些人,恰恰把這些活動列為接近官員、賄賂官員的最佳機會;有些官員也覺得“勞務費”、“講課費”,不拿白不拿,拿了也白拿。只是知情者了解,這種“勞務費”、“講課費”,比規定的要高出十幾倍,甚至幾十倍。
除了物質上的“雅賄”與“雅貪”,還有榮譽上的、學歷上的、職稱上的“雅授”與“雅認”。一些官員本來是中學、中專或大本學歷,當官后沒有幾年,搖身一變,竟成了大學、碩士、博士,有的還成了某某大學的客座教授,或是被授予五花八門的榮譽職務,至於各種學會、協會、硏究會,就更為普遍,不是會長就是秘書長。如此等等,大多沾一個雅字。似乎一雅就遮了丑,和貪腐不是一回事。然而,假的就是假的,雅是掩護,貪是實質,問題的性質是改變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