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名額分配

中考名額分配

市實驗性示範性高中、現代化寄宿制高中將部分招生計劃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的招生方法稱為“名額分配”招生。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將市教委下達的“名額分配”招生計劃,嚴格按照本區縣各初中學校應屆畢業生在籍且在讀報考人數比例,將招生名額平均分配到本區縣內有關初中學校。

招生志願


各初中學校須向考生公布“名額分配”招生信息(包括招生學校、招生人數、招生要求、錄取辦法等)。考生按本人志願,根據分配在本校的高中學校和計劃,在“提前錄取志願”欄內填報一個“名額分配”志願。全市初中畢業生統一學業考試結束后,區縣中招辦按照全市中招工作時間節點和要求,根據全市規定的控制分數線、“名額分配”計劃、考生志願和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