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時捷
清朝官員,范承斌之子
范時捷,范承斌之子。歷官鑲白旗漢軍都統、固原提督、陝西巡撫。先後受年羹堯,從兄時繹牽連被罷官。乾隆二年(1737)以病召還,授予散秩大臣。次年卒。
范時捷,范斌子。自參領再遷為陝西、寧夏總兵。康熙五十七年,署陝甘提督。
康熙三十四年(1696),襲封一等子,兼管佐領。
康熙三十六年(1698),授參領,由寧夏運米至噶多,立軍功,議敘一等。
康熙三十八年(1700),授廣東南雄副將。
康熙四十一年(1703)六月,調廣西潯州副將。七月,遷廣東韶州總兵。
康熙四十二年(1704),調瓊州總兵。
康熙四十七年(1709),調陝西寧夏總兵。
先是鄂爾多斯王松阿喇布請於察罕托輝之地暫行游牧,許之。康熙五十二年(1714)八月,范時捷疏言察罕托輝系版圖內地,今蒙古游牧多越界,與寧夏民相混,於體制不便,請以黃河為界。上曰:“”前松阿喇布以察罕托輝水草佳茂,懇請暫行游牧,並未有令永遠遊牧之旨。著理藩院查明具奏。”尋議如范時捷所請。
康熙五十七年(1719),署甘肅提督。
雍正元年(1723)四月,署陝西巡撫。九月,實授。
雍正二年(1724)十月,疏請裁潼關、榆林、靖邊等衛守備、千總及教職等缺。移華陰縣縣丞駐潼關,各衛所錢糧歸併附近州縣管理,生童歸該管州縣考試,潼關應支兵糧就近改撥潼商道收支,從之。十一月,來京。
雍正三年(1725)三月,授鑲白旗漢軍都統。五月,疏劾川陝總督年羹堯欺罔貪婪,又劾東河運使金啟勛阿諛附和年羹堯生事擾民,金啟勛逮下獄治罪,年羮堯罷為杭州將軍。
雍正五年(1727),兵部參奏范時捷等引見人員班行不整,應革職。諭曰:“范時捷乃年羮堯門下鷹犬,年羮堯稱其才品超群,滿漢官員無與比並。及年羮堯事敗,其案內牽連范時捷之處甚多,朕俱不行究問,且念其為勛臣之後,仍畀以都統重任。料伊自必感朕深恩,力圖報效,乃歷年以來,見其辦事昏庸,奏對糊塗,並無絲毫效力一事可取之處。揣范時捷之意,或以朕處治年羮堯之故,觖望於心,不肯黽勉,亦或才具本屬不及,向因工於謟媚故,年羮堯揄揚太過,乃至今日底里畢現耶。范時捷著革去都統,在侍衛上行走,朕非因偶爾失儀一節處分大臣也。
雍正八年(1730)正月,授散秩大臣,總理陵寢事務。七月,范時捷兄范時繹因協理河東河務誤工革職。十月,雍正帝以范文程諸孫無為大僚者,命時捷署古北口提督,直隸總兵官聽節制,詔勉以改過。十二月,調陝西固原提督。
雍正九年(1731)正月,寧遠大將軍岳鍾琪奏甘肅固原、肅州兵丁撥二千人出口內地,應募補固原召募之事,令范時捷辦理。四月,協辦西寧總兵官事。六月,署大通鎮。旋仍署西寧總兵。
雍正十年(1732)六月,奏修西寧鎮邊牆,命興工督修。
乾隆元年(1736),例改一等子。
乾隆二年(1737),以病召還,授散秩大臣。
乾隆三年(1738),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