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小明
中共中央黨校報刊社總編輯
戴小明,男,苗族,1965年11月出生於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縣,中共黨員,華中師範大學政治學系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學位。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
現任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全國黨校(行政學院)教師進修學院院長。湖北民族大學、中南民族大學、華中師範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兼職教授,教育部學科評估專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入選者。
1983.09—1987.06,中南民族學院政治系學習。
戴小明
2000.04—2005.07,中南民族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2000.06—09,德國圖賓根大學訪問學者。
2003.09—2006.06,華中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院學習(中外政治制度專業中外憲政制度方向博士研究生)。
2005.07—12,中南民族大學法學院院長。
2005.11—12,中央民族幹部學院學習(國家民委系統中青年幹部培訓班)。
2005.11—2007.07,中南民族大學副校長、黨委常委。
2006.04—05,國家教育行政學院學習(第28期部委高校領導幹部進修班)。
2007.06—2016.07,湖北民族學院院長、黨委副書記。
2011.11—12,英國牛津大學研修(湖北省—牛津大學高等教育合作項目)。
2012.06—08,日本神戶市外國語大學訪問學者、客座研究員。
2012.10—11,中國井岡山幹部學院學習(中青年幹部黨性教育專題培訓班)。
2013.05—07,美國斯坦福大學訪問學者。
2016.06—08,中共湖北省委黨校、湖北省行政學院副校(院)長(正廳級)。
2016.08—2017.12,任中共中央黨校報刊社總編輯。
2017.12—2018.08,任中共中央黨校圖書館館長。
2018.09—2020.01,任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圖書和文化館館長。
2020.01—,任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全國黨校(行政學院)教師進修學院院長。
擔任職務
歷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教研室主任、黨支部書記,系副主任,法學院副院長、院長,中南民族大學副校長、黨委常委、湖北民族學院院長、黨委副書記,邵陽學院、中南民族大學、華中師範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兼職教授,湖北省依法治省領導小組專家組成員,教育部學科評估專家,湖北省政府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中國民族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湖北省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是“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2007、湖北省屬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領域唯一入選),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2008)。
第九屆全國青聯委員、第十屆湖北省青聯委員、第十一屆湖北省青聯常委。
任湖北民族學院院長期間,主持學校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審計處。
現任中共中央黨校報刊社總編輯,湖北民族學院、中南民族大學、華中師範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兼職教授,長江學者特聘教授評審專家,教育部學科評估專家,中國民族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湖北省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長期從事法學理論的教學與研究、及大學治理工作,教書育人,致力人才培養。主要涉及中外憲政制度、文化多樣性與地方治理、大學教育等領域,
完成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等國家和省部級研究課題10多項,出版學術論著 70 多篇(部)。
9次獲國家和省部級科研、教學成果獎(其中一等獎3項、二等獎3項)。並曾榮獲湖北青年五四獎章(2001)、全國各族青年團結進步優秀獎(2001)、湖北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2002)、中國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提名獎(2002)、國家民委首屆突出貢獻專家獎(2004),入選湖北省新世紀高層次人才(2002)、湖北省首批“五個一批”人才(理論界、2005)。2000年以來,多次應邀赴英、美等國家的大學和研究機構訪學、參加國際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