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搶劫

多次搶劫

多次搶劫,是指在一定時期內搶劫三次以上,對於搶劫犯中的慣犯、屢犯來說,由於其在一定時間內多次犯罪,除了主觀惡性大之外,對社會治安秩序造成嚴重威脅,有時儘管實際搶劫到的財物總額可能並不很大,但是嚴重影響社會的安寧,社會危害性很嚴重。

詞語解釋


因而對多次搶劫的,作為搶劫罪的嚴重情形之一處罰。這裡的另一種情形是搶劫數額巨大的。刑法雖然沒有把搶劫數額較大作為搶劫罪構成的要件,但本罪作為最嚴重的一種侵犯財產罪,其搶劫的財物的數額大小,反映出搶劫行為對公私財物所有權的危害程度,從一個方面決定著搶劫罪的輕重。搶劫數額巨大,應當作為搶劫罪的一種嚴重情形。至於這裡所說的“數額巨大”的具體數額起點,有待司法機關作出解釋。
舉個例子:王某竄至北京一居民區,連續強行進入7家進行入戶搶劫,對王某的認定就不應該是“多次搶劫”因為他不是在一定時期內而是一次作案多起,不以“多次搶劫”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