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81條詞條名為陳俊的結果 展開
- 歷史記載中最長壽的中國人
-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區原區委書記
- 陝西省第十三屆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
- 安徽省霍山縣原縣委書記
- 中江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 徐聞縣副縣長
- 南京大學校長
- 浙江省溫州市人民政府秘書長
- 南通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 江蘇一德集團董事長
- 德興市泗洲鎮黨委副書記、政府鎮長
- 閬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 東漢雲台二十八將之一
- 隴南市政府副秘書長、政府辦黨組成員
- 浙江省環保廳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調研員
- 廣西裕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工程師
- 阿里巴巴戰略投資部國內業務負責人
- 《希靈帝國》中的希靈帝國皇帝
- 四川省女子強制隔離戒毒所一級高級警長
- 畫家
- 西昌市第二中學一級教師
- 興化市交通運輸局黨委委員、組宣科科長
- 江蘇省信息中心副主任
- 太原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退役士兵安置科科長
- 華東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
- 湖南宜章籍革命烈士
- 安慶市人大常委會原委員
- 《三國演義》虛構人物
- 內地影視演員
- 張掖市國稅局總經濟師
- 中國人民解放軍濟南陸軍學院教授
- 湖北省武漢市蔡甸區政協原副主席
- 長江海事局副局長
- 嘉魚縣潘家灣鎮原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
- 中國人民大學教師
- 陳禹霄
- 漢江師範學院陳俊
- 海南地區防疫站副主任醫師
- 安徽省安慶市長風中學教師
- 香港著名青年舞者
- 山東膠南籍烈士
- 湖南永順民族師範學校講師
- 湖北隨州市唐縣鎮第三中學黨支部書記
- 湖北大學哲學學院博士后
- 德陽市水務局管理科科長兼婦委會主任
- 北京市鑫諾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 福建龍岩文學協會副主任
- 水富縣向家壩鎮農經站站長
- 畢節市七星關經開區黨的工作委員會委員
- 宋朝歷史人物
- 周口師範學院教師
- 荊楚理工學院陳俊
- 團重慶市豐都縣委書記
- 湘潭大學教授
- 明光市環保局副局長
- 紫馨醫療美容醫院醫生
- 廣西人民醫院副主任醫師
- 安慶市委黨校研究生辦副主任
- 保康縣實驗小學語文高級教師
- 華南師範大學心理應用研究中心教授
- 原麗江市寧蒗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長
- 四川省彭州市房管局副局長
- 四川省金堂縣雲合鎮黨委委員
-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 龍崗區委黨校講師
- 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副主任醫師
- 山西大學美術學院副教授
- 江西景德鎮陶瓷學院助教
- 安徽滁州市首屆十大優秀青年
- 貴州省龍里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 復旦大學腦科學研究院客座教授
-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 香港鱷魚恤創辦人
- 四川雅安電視台記者
- 阿里地區行署副秘書長
- 開遠市樂白道衛生院院長
- 雲南省昆明市晉寧區職業高級中學2017級汽車運用與維修專業學生
- 浙江省嘉興市交通經濟頻率主持人、記者
- 明朝三部尚書莆田人
- 常德市澧縣金羅鎮草堰村衛生室醫生
- 國家稅務總局宣城市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
陳俊
安徽省霍山縣原縣委書記
男,漢族,六安市裕安區人,1963年10月出生,1982年7月參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任安徽霍山縣委書記。
2015年9月24日,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2017年7月,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霍山縣原縣委書記陳俊犯受賄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陳俊有期徒刑6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72萬元。
陳俊
1982年7月,任六安縣水電局技術員、副主任;
1985年10月,任六安縣計劃委員會副科長、科長(其間,1984年9月至1987年7月在電大六安分校工民建專業學習);
1985年12月至1987年6月,抽調到六安縣整黨辦公室任秘書;
1990年11月,任六安縣計劃委員會副主任;
1993年3月,任縣級六安市計劃委員會副主任(期間:1992年8月至1994年12月,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本科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5年8月,任縣級六安市計劃委員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
1996年4月,任縣級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長助理、計劃委員會主任、黨組副書記;
1998年4月,任六安行署計劃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1998年8月,任六安市(行署)計劃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市招商局副局長(期間:1997年7月至2000年6月,在省委黨校研究生班經濟學專業學習);
2002年1月,任六安市發展計劃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市招商局副局長;
2003年3月,任六安市招商局(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辦公室)局長(主任)、市發展計劃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2004年10月,任六安市招商局局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2005年4月,任六安市招商局局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2005年10月,任六安市招商局局長、分黨組書記、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2006年6月至2007年1月,任中共霍山縣委副書記、霍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代理縣長;
2007年1月,任中共霍山縣委副書記、霍山縣人民政府縣長;
2015年9月24日,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2015年9月24日下午,安徽省紀委發布消息,霍山縣委書記陳俊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2016年1月4日,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安徽省毫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安徽省霍山縣原縣委書記陳俊(正處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017年7月,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對霍山縣原縣委書記陳俊犯受賄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陳俊有期徒刑6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72萬元。扣押在案的受賄所得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尚未追繳的違法所得繼續予以追繳。
法院審理查明,陳俊在2007年至2015年期間,利用其擔任霍山縣縣長、縣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在資金撥付、協調貸款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人民幣109萬元、美元3.8萬元、英鎊0.1萬元、購物卡3萬元、黃金200克、翡翠手鐲一隻和手錶兩塊,共計人民幣160.5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