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法學
北方法學
《北方法學》系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專業法學學術期刊,由黑龍江大學主管主辦,大16開本,每期160頁,雙月刊,逢單月出版。
辦刊宗旨:繁榮法學研究,服務法制建設,加強學術交流,培養法律人才。讀者對象:法學理論研究人員,法學教育、司法理論及法律實踐工作者,法學專業博士、碩士及本科生等。
理論法前沿
部門法專論
專題研究
外國法研究
中外法史研究
實踐論壇
名家講壇
青年學人論壇等
一、投稿要求:
(一)來稿應是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過的論文,亦不接受一稿多投的文章。
(二)論文應嚴謹遵守學術規範,內容表述清晰通達,不歡迎缺乏規範、晦澀難懂的稿件。
(三)來稿篇幅一般應在8千~2萬字之間,特別優秀稿件可以突破字數限定。
(四)編輯部有權對來稿進行技術處理或技術刪節,不同意者請在來稿時說明。
(五)來稿請附中英文的標題、論文摘要(200~300字)及3~5個關鍵詞。中文標題以不超過18個字為宜,可以另加副標題。論文摘要應客觀體現文章的內容和觀點,不作解釋和主觀評價、自我評價,不要使用第一人稱,避免出現“本文”、“作者”等主語。
(六)為執行匿名審稿,請作者將姓名、出生年月、性別、工作單位、職稱、學位、職務、通訊地址、聯繫電話、電子郵箱等個人信息,單獨放在首頁,稿件正文不要體現上述信息。
(七)本刊不退來稿;來稿決定採用,即發用稿通知;3個月未收到用稿通知,請作者自行處理。
(八)稿件請以Word文件格式發到本刊電子信箱。
二、註釋體例:
(一)本刊註釋一律採用頁下腳註,每篇文章註釋連續編號;正文中註釋用①②③等序號標註於相關語句標點后的右上角。標題注以星號單獨排序置於註釋之前。。
(二)引用文獻的一般格式為:序號 責任者與責任方式:《文獻標題》版本與卷冊,出版者及出版年(中間不加逗號),起止頁碼(頁碼用阿拉伯數字錶示,“第”,如第5頁;如為連續多頁,頁碼中間用連接號“—”,如第30—32頁;若所引內容頁碼不連續,頁碼間用頓號,如第22、25、38頁)。
(三)所引用文獻若為撰著,不必說明責任方式,否則,應註明“編”、“主編”、“編著”、“整理”、“校注”等責任方式。
(四)非直接引文註釋,註釋前應加“參見”;非引用原始資料時,應先註明原始作品之相關信息,再以“轉引自”為引領詞註明轉引之文獻詳細信息。
(五)譯著註釋的格式為:序號 國籍(用方括弧標誌)作者名:譯著名稱,譯者,出版者及出版年,第×頁。
(六)數次引用同一文獻時,如與第一次引用在同頁,則直接註明“同注×”;如與第一次引用不在同頁,則註明“同注×”及頁碼。
(七)引用期刊中文獻,註釋格式為:序號 著者:《文獻標題》,《期刊名稱》(版本或出版地)及出版年、期號(卷冊)。
(八)引用報紙中文獻,註釋格式為:序號 著者:《文獻標題》,《報紙名稱》及出版時間、版別。
(九)引用文集中析出文獻時,在出版物責任者前加“載”字,格式為:序號 《析出文獻標題》,載×××主編:《出版物名稱》(卷冊或版本),第×頁。
(十)引用網路資源應明確作者、文章名及文獻出處(詳細網址),發表或更新(下載)日期。
(十一)會議論文的註釋格式為:序號 作者:《論文標題》,會議名稱,會議地點,時間。
(十二)學術報告的註釋格式為:序號報告人:《報告標題》,整理情況(整理人),報告地點,時間。
(十三)外文參考文獻遵照該文種註釋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