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延納稅

稅務術語

遞延納稅指的是納稅人根據稅法的規定可將應納稅款推遲一定期限繳納。遞延納稅雖不能減少應納稅額,但納稅期的推遲可以使納稅人無償使用這筆款項而不需支付利息,對納稅人來說等於是降低了稅收負擔。納稅期的遞延有利於資金的周轉,節省了利息的支出,還可使納稅人享受通貨膨脹帶來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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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因為延期后繳納的稅款由於通貨膨脹幣值下降,更加降低了實際的稅額。納稅人在某一年內收到特別高的所得,有可能被允許將這些所得平均分散到數年之後去計稅和納稅,或是對取得高所得年度應納稅款採用分期繳納的方式,以避免納稅人的稅負過重。若允許納稅人對其營業財產採用初期折舊或自由折舊法可以減少高折舊年度的應稅所得,從而實現延期納稅,鼓勵投資。稅收遞延的途徑很多,納稅人可充分利用稅法給予的優惠,積極創造自身條件,在遵守法律規範的前提下進行稅收籌劃,享受應得的稅收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