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喪

服喪

服喪,拼音fú sāng,指在一定時期內戴孝,通過穿孝服﹑佩黑紗或戴白花等形式對死去的長輩或平輩親屬表示哀悼。

古文記載


帶孝。
• 《晏子春秋·外篇下二》:“其母死,葬埋甚厚,服喪三年,哭泣甚疾。”
• 《後漢書·桓典傳》:“典獨棄官收斂歸葬,為喪三年,負土成墳,為立祠堂,盡禮而去。”
• 羅惇曧《文學源流》:“而墨子服喪三月,則薄葬短喪,皆夏制也。”

服喪制度


中國古代服喪制度的規格、時間等等是按照嚴格的親疏遠近來制定的,從重到輕,依次分為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五種,此之謂“五服”。
• 最重的是斬衰。
• 衰同縗,讀作cuI,是指用粗麻布做成的喪服。這種喪服不能鎖邊,要用刀子隨手裁取幾塊粗麻布,胡亂拼湊縫合在一起,所以稱為“斬衰”。這種喪服一穿就要穿三年,用於直系親屬和最親近的人之間,比如兒子為父親服喪,妻子為丈夫服喪。喪服之所以是胡亂拼湊的,意思是指最親的人死了,我是多麼的悲傷啊,連衣服都沒有心情製作了,就讓我胡亂披著幾塊麻布為您服喪吧。
• 其次是齊衰。
• “齊衰”是用生麻布做成的喪服,能鎖邊,把邊縫齊,所以叫“齊衰”。這種喪服穿的時間長短不一,可以是三年,也可以是一年、五個月、三個月等等。比如為繼母服喪是三年;孫子為祖父母服喪、丈夫為妻子服喪是一年;為曾祖父母服喪是五個月;為高祖父母服喪是三個月。
• 再次是大功。
• “大功”是用熟麻布做成的喪服,比“齊衰”稍細,比“小功”稍粗。“功”同“工”,意思是做工很粗,故稱“大功”。這種喪服要穿九個月。比如為堂兄弟、未婚的堂姊妹、已婚的姑、姊妹、侄女等服喪,已婚女為伯父、叔父、兄弟、侄、未婚姑、姊妹、侄女等服喪,都要穿這種喪服。
• 再次是小功。
• “小功”也是用熟麻布做成的喪服,比“大功”稍細,故稱“小功”。這種喪服要穿五個月。比如為本宗的曾祖父母、堂姑母、已出嫁的堂姊妹等服喪,為母系一支中的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喪,都要穿這種喪服。
• 最輕的叫緦麻。
• 緦讀作sI,是指用細麻布做成的喪服。這種喪服只需穿三個月即可脫掉。比如為本宗的高祖父母、族兄弟、還沒有出嫁的族姊妹等服喪,或者為外孫、外甥、岳父母等服喪,都要穿這種喪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