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當利率
典當利率
典當利率是指典當行支付出典人典金以後按該典金的數額向出典人收取的一定比例的利息。
目前各地通行的是以月計息,利息率的高低直接關係到出典人的利益。現時中國各典當行的利率情況總的來說是比較混亂,這主要是由於中國法律對正當借貸利率和高利貸之間未定有明確界限以及在實踐中對這一問題認識不一致等原因造成。長沙博山典當行規定月息為5.5%;上海典當行規定為:一月期按5%計取,二月期按6%計取,三月期按7%計取;長沙博山典當行還規定出典人續當的,則延長期加收1%利息。法律的漏洞給典當部門帶來了可乘之機,各地典當行均競相提高典當利率。
中國目前尚無確定典當利率的標準,根據目前市場狀況和典當行業本身的實際情況,政府職能管理部門或典當行在確定典當行利率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2)典當業務風險較大。典當物往往有損失、過時、假冒、降價等風險發生,故利率中應包括一定的風險準備金的因素。
(3)典當行業必須籌集足夠資金。其主要來源是信用社或職工籌集,要付相當利息。典當行還要組織一套經營機構,對業務人員素質要求高,費用和工資支出多。另外要上繳稅款和管理費,故其利率應偏高一些。
對典當利率,可以規定一個可供選擇的幅度,在該幅度內,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體利率,這樣,既公平又靈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