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
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
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簡稱“城考”),是城市環境目標管理重要內容。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發出《關於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的決定》。院環境保護委員會發布《關於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的決定》和《關於32個重點城市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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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簡稱“城考”),是城市環境目標管理重要內容。1985年
10月,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發出《關於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的決定》。1988年9月國務
院環境保護委員會發布《關於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的決定》和《關於32個重點城市防
治煙塵污染的決定》;1989年1月又發布《關於下達 <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實施辦法>
(暫行)的通知》,考核範圍和內容包括:環境質量指標、污染控制指標、城建指標等20項。
自治區於1990年開始對南寧市進行考核,考核內容指標為1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