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協同

戰略協同

戰略協同,是指各戰略集團為遂行共同的戰略任務,按照統一的計劃或意圖協調一致的行動。戰略協同是作戰協同的最高層次,一般由統帥部戰區指揮員組織實施。戰略協同的目的是在統一的戰略意圖下,充分調動、周密組織和有效地協調各種力量,使之在陸地、空中、海上,以及正面、敵後、後方戰場的作戰行動,密切配合,形成整體力量,協調一致地打擊敵方。是一種複雜的運動過程,是靠各種力量要素、各種鬥爭形式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內協同配合來完成的。戰爭指導者依據作戰集團力量的要素與結構關係,科學地組織協同,獲得最大整體功能,奪取戰爭的勝利。

要求


①區分協同的主從關係。多軍種、兵種的協同作戰,以執行主要任務的軍種、兵種為主;各戰場之間的協同,以主戰場為主;各作戰集團之間的協同,以完成主要任務的集團為主;作戰方向之間的協同,以主要方向為主。
②實施不間斷的協同。提高信息攝取和反饋能力,抓住重點,實施跟蹤決策和動態指揮。當協同失調或遭到破壞時,應迅速予以調整和恢復。
③主動密切協同。各種武裝力量必須樹立全局觀念,既要堅決執行協同計劃,獨立自主地完成任務,又應主動配合和支援友鄰作戰,共同達成戰略目標。
戰略協同根據統帥部的戰略計劃或意圖,一般採取宏觀控制和區分指揮相結合的方法,按時間、地點、目標協調一致地行動。

做法


①根據任務進行。按照總的任務,明確規定各部隊的具體任務及相互關係,規定協調要求,形成一個互相配合和相互支援的有機整體。
②根據時間進行。統一規定各部隊完成任務的時間,從而實現協調一致。
③根據地點進行。明確各作戰集團在一定地點的行動順序和方法,達成有機配合。
④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依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協調方法,規定各作戰集團的行動,在情況變動中實現協同,使協同行動靈活而又有針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