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誡詩
倉央嘉措的情詩
原《十誡詩》是六世達賴喇嘛倉央嘉措的一首情詩。現《十誡詩》是網路讀者皎月清風和白衣悠藍在評文《執手相看魂欲銷讀<步步驚心>有感》中加續的。
這首藏歌作者是六世達賴喇嘛倉央嘉措,意為“梵音海”,系藏南門隅之鄔堅嶺地方人,生於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一個農民家庭,父名扎喜丹增,母名才旺拉莫。十年後為西藏政教鬥爭殃及,被清廷廢黜,解送北上,道經青海今納木措湖時中夜遁去,不知所終,其死因情況至今成迷。倉央嘉措成為五世達賴的繼承人,是第巴桑結嘉措一手製造的政治鬥爭的產物,他的一生生活在第巴桑結嘉措陰影之下,他的短暫的一生留下了很多感人至深的情詩,伴隨著很多極具人情味的浪漫傳奇,但大多以悲劇告終。
原文為藏文。
十誡詩 ——倉央嘉措
譯文一:
第一最好是不相見,如此便可不至相戀。
第二最好是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用相思。
——于道泉翻譯的現代詩形式
譯文二:
但曾相見便相知,相見何如不見時。
安得與君相決絕,免教生死作相思。
——曾緘翻譯的古詩形式
請注意:譯文一和譯文二是翻譯同一首藏文十誡詩,表達的是同一個意思。切勿把譯文一和譯文二連在一起當成了一首詩。
十誡詩 ——白衣悠藍(網路作者)
第一最好不相見,如此便可不相戀。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憶。
第五最好不相愛,如此便可不相棄。
第六最好不相對,如此便可不相會。
第七最好不相誤,如此便可不相負。
第八最好不相許,如此便可不相續。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
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但曾相見便相知,相見何如不見時。
安得與君相訣絕,免教生死作相思。
2006年發表的《步步驚心》,結尾有兩句話,引自倉央嘉措:第一最好是不相見,如此便可不至相戀。第二最好是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用相思。(原文是藏語 沒有詩名,這是于道泉的翻譯,《步步驚心》上的翻譯是桐華根據一個青海人民出版社的版本,自己有一定加工的翻譯。)
其後,《步步驚心》的讀者皎月清風在評文《最好的結局》續了第三和第四; 《步步驚心》的讀者白衣悠藍在評文《執手相看魂欲銷__讀<步步驚心>有感》中加續,添加了第五到第十,反響熱烈。
大概大家太喜歡這首詩了,所以傳播效果驚人,中國網友轉載引用時又不喜歡註明出處,後來,就變成了整首詩都是倉央嘉措所寫。
最後到今天,幾乎所有人都認為這個第十是倉央嘉措所寫,甚至出現在正式的出版書中,再次對各位讀者形成誤導。
詳情請參看桐華(《步步驚心》)的博文
懷舊配音聯盟CV鳳凰長離對倉央嘉措、皎月清風、白衣悠藍的《十誡詩》進行改編增補、配以神思者的曲子《river》演唱,流傳於網路的歌曲作品《相思十誡》。歌曲成品誕生於2009年11月。
第一最好不相見,如此便可不相戀。
衣帶漸寬,怨秋風悲畫扇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相思枕畔,但憑見淚痕濕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別是一般,剪不斷理還亂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憶。
此情可待,記憶里一個你
第五最好不相愛,如此便可不相棄。
重門深居,難獨上畫樓西
第六最好不相對,如此便可不相會。
再相會,豈知吾誰與歸
第七最好不相誤,如此便可不相負。
負盡蒼生,負盡蓬山萬重
第八最好不相許,如此便可不相續。
續斷之間,聽一夜梧桐雨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
東勞西燕,天欲曉各自飛
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曲終人散,念去去傷別離
但曾相見便相知,相見何如不見時。
見與不見,何須悲何須怨
安得與君相訣絕,免教生死作相思。
相思無益,十誡說與君知
這首詩寫出了一種痛苦而且凄美的愛情,描繪出了在愛情之中沉淪繾綣的一對愛人的情思和愁緒,複雜的心理變化讓這種真實憂鬱的愛情更加讓人心口微痛。
明明愛到深處,卻逼迫讓自己一刀兩斷的痛,那種極致淡漠的壓抑、近乎絕情的態度,帶著的對尊嚴的保留 和對愛情的尊重……都在這首詩中展現得淋漓盡致。樸素簡單的文字卻帶著震撼人心的力量。
“最好不相見,如此便可不相戀。”如果沒有相見怎會陷入愛河不能自拔,理性的清醒的語言中帶著壓抑的痛苦,與戀人分離的痛苦甚至讓自己否決了邂逅帶來的快樂,這種深沉的愛意和不能自拔的迷茫,更襯托出愛情的堅如磐石不可動搖。
“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愛情是心靈上的交流,相知之後方知知己,當心靈覆疊與重合,心心相印的默契帶來的愛情將是溫暖而貼心的。會把戀人放在心頭一遍遍思量著,會把愛情在心中一遍遍重溫著,這種傻傻的想念一旦失去就就像失去了依託。於是後悔著相知,後悔著深愛,只因失去所愛之後的痛苦無法承受。
“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十指相扣,死生契闊,那些默默的陪伴賜予的愛情,足夠滋潤心靈,讓我們感激它的慷慨。然而一旦分離,心口的溫暖無法補償帶來的失落,足夠讓人心碎垂淚。欠下的那些溫暖的陪伴,在分離之後終究無法償還。恨人事無常,到底只能暗自神傷。
“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憶。”那一段珍惜,那一段情意所留下的痕迹是怎樣也無法抹除的,因為愛到深處愛到酴醾,當分離之後只剩下了故人的回憶,在一遍遍重溫回憶的過程中一遍遍扯開傷口,使它一直無法治癒。這種每每生生撕裂傷口的痛,讓人悔當初,真心相惜。
“最好不相愛,如此便可不相棄。”如果沒有相愛那麼就不會有辜負和背叛,這種天真的假設和詢問,一次次重複著,卻是在反覆提醒自己別離的事實。如果不愛,不會這麼痛苦,然而懼怕痛苦而拒絕愛,更是痛苦深處的痛苦。
“最好不相對,如此便可不相會。”相對與相會,是兩個不同層面上的會晤。所謂相對只是一場淡漠和平常的相遇,而相會卻帶著四目相對時的喜悅和溫存。如果我們不相向而行是否就會相忘於江湖?相會只會徒增感傷,因為千帆過盡,感情依然存在,只是不再前來相會。
“最好不相誤,如此便可不相負。”一個“誤”字如此耐人尋味,何為正?何為誤?愛上了終將分離的人便是誤嗎?哀怨的字眼輕描淡寫地描畫著那種失去之後就讓人心如刀絞的愛情,平靜的外表下滿滿的波濤暗涌,畢竟相負帶來的就是一種誤,誤了青春時辰,誤了韶華時光,誤了一片深情。
“最好不相許,如此便可不相續。”所謂約定在註定到來的離別面前顯得都是蒼白無力的,既然已經緣分已盡,何必藕斷絲連牽扯不清?然而那些花前月下的約定卻縈繞腦海心頭,揮之不去,讓人怎能不想再續愛情?剪不斷,理還亂,如此之痛,只能叫人言說“最好不相許”。
“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依偎一詞本就相連一體,然而相依和相偎之間的微妙差別卻發人深省。萍水相逢卻惺惺相惜帶來的是依,可以驅散黑暗的戀人的擁抱才是偎,偎是一種相互依託,一種非你不可的情緒,一種無論天涯海角還是碧落黃泉都要在一起的堅定。然而如此的二人卻被生生拆散,唯有孤獨地告誡後人“最好不相依”。
“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分離的二人再次相遇,懷揣著對故人的思戀就會沉淪於回憶,就會流連在對方的眼波之中。一旦相遇那些過往的回憶就會迸發出來,帶著在一起的渴望相聚,然而短暫的相聚也改變不了終將分離的事實,不可能依然是不可能,相聚只是一種飲鴆止渴的安慰罷了。
“但曾相見便相知,相見何如不見時。”前一句寫出了二人之間驀然激發出的情感,淺淺地模糊地勾畫出了愛情的深度,只是一場相見,便是金風玉露,相知相許。后一句蘊藏著的悲涼與落寞的情感讓人心疼,“相見何如不見時”,此語是錐心刺痛之人發出的肺腑之言。既然遇見你讓我如此痛苦,我為何還要遇見你?表面上明明後悔著那一場邂逅,然而心中卻是愛得慘烈無比,明明口中說著那麼決絕的話語,心中卻如此彷徨不前。
“安得與君相訣絕,免教生死作相思。”到底怎樣才能徹底忘記你?到底怎樣才可以擺脫輪迴一般生生不息的相思?愛得那麼疲憊那麼痛苦,到頭來還是無法忘記對你的深情。這句話點明了全詩的情感,唯有這一句話展露出了壓抑著的情緒。想和過去的戀人一刀兩斷,無奈心裡卻無論如何也放不下,只有生前身後唯愛一人,弱水三千只取一瓢。
被迫與戀人分離,一遍遍重複著“如果不”的假設,看似在後悔曾經的愛情,實際上卻把自己對那人的深愛展露無疑。若不是愛得深刻,又怎麼會如此痛苦,若不是愛到情痴,又怎麼會有如此恨人事無常?尤其是最後一句展現出的柔弱的一面,更體現齣兒女情長。前面的淡漠和決絕,不過是因為太愛了用來束縛自己的偽裝,最後終於說出口的“要我如何忘掉你”的話語其中的悲凄,綿遠悠長。那種微弱的痛楚,從目力所及的文字一直流落到心口,酸楚之情油然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