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獎章

國防部長授予的榮譽證章

八一獎章是1955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由國防部長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土地革命戰爭後期(1935年9月30日至1937年7月6日)有功人員的獎章。

獎項文化


八一勳章和八一獎章的中心圖案是紅星和八一,突出反映中國共產黨於1927年8月1日獨立領導革命武裝的光輝史實。

獎項設置


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某些有功人員的一種證章。1955年根據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的決議和條例頒發,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19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中國工農紅軍,不夠獲得三級八一勳章條件的連以下人員。
八一獎章
八一獎章

評選規則


授予對象

八一獎章是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在工農紅軍時期(1935年9 月30日至1937年7月6日)參加革命戰爭有功的人員的榮譽獎章。具體規定是,授予1935年10月 20日以後參加第一方面軍,1936 年9月30日以後參加第二方面軍和第四方面軍,1935年9月30日以後參加陝北紅軍和紅軍第25軍。

授予資格

授予土地革命戰爭時期(1927年8月1日~1937年7月6日)參加革命戰爭有功而無重大過失的人員。一級八一勳章授予當時的師級以上幹部。二級八一勳章授予當時的團級和營級幹部。三級八一勳章授予1935年10月20日前參加中國工農紅軍第一方面軍,1936年9月30日前參加中國工農紅軍第二方面軍和第四方面軍,1935年9月30日前參加陝北紅軍和紅軍第25軍,1937年7月6日前堅持各地游擊戰爭和參加東北抗日聯軍的連級以下人員。八一獎章授予在1937年7月6日前參加中國工農紅軍的上述人員以外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