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收入倍增計劃

日本1961-1970的經濟發展計劃

國徠民收入倍增計劃是日本政府制定的1961—1970年度經濟發展計劃。該計劃要求國民生產總值年平均增長率達到7.2%,十年間使國民收入增長1倍,實現充分就業。主要內容是: (1) 充實社會資本。擴大公共事業投資。(2) 在產業結構中提高重工業、化學工業比重。(3) 促進對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4) 改變“雙重結構”,確保社會安定。(5) 培訓人才,振興科學技術。計劃實施的頭4年(1961—1963年) 間年平均增長速度達到10.4%,大大超過計劃指標,但同時發生通貨膨脹、公害嚴重等問題。為糾正計劃執行過程中所產生的偏差,1965年制定 《中期經濟計劃》 (1964—1968年度),取代《國民收入倍增計劃》。1967年3月又制定《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取代 《中期經濟計劃》。實際上,在《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原計劃所規定的十年內,先後執行了3個經濟計劃。至1970年止,各項主要經濟指標都已超過 《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原訂指標:國民生產總值和國民收入年平均增長速度分別為11.6%和11.5%,工礦業生產年平均增長13.9%,人均居民消費開支年平均增長速度達到9.4%。

主要內容


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漫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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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充實社會資本。②產業結構高度化,提高高生產率部門在產業中的比重。
③促進對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
④培訓人才,振興科學技術。
⑤緩和二重結構,確保社會安定。

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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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計劃的主要目的在 於,使經濟達到極大的增長,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以及實現充分就業,消除日本經濟所具有的經濟結構不平衡狀況;其具體目的是 10 年後實現國民生產總值及人均國民收入增長1倍以上。
這一計劃規定:國民生產總值和國民收入年平均增長速度為7.8%,人均國民收入年平均增長速度為6.9%。

實施效果


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在日本實施的結果是,國民生產總值和國民收入的實際年平均增長率達到11.6%和11.5%,超過計劃規定的目標;實施計劃的第七年,便實現了國民收入增長1倍;人均國民收入按市場價格計算,從1960年的395美元,增加到1970年的1592美元;10年間實際工資平均增長83%。1970年該計劃完成之時,日本的國民生產總值已先後超過法國和德國,僅次於美國躍居世界第二位。但是,通貨膨脹、兩極分化、大都市人口過密化和農村人口過疏化等問題愈益嚴重。
“國民徠收入倍增計劃”最初受到很多經濟學家反對,認為此舉將加重通脹壓力。一般日本民眾也認為,他們收入“倍增”的效用將被通脹抵消。然而,這一場消費者革命成了日本 經濟起飛的基礎和轉折點。日本至1968年就成為西方世界僅次於美國的第二大經濟體。從1960年到1973年,日本人均實際國民收入甚至增加了兩倍,失業率也保持在1.1%-1.3%的低水平。
需要指出的是,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中的倍增,並不是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倍增,而是指人均國民收入的倍增,二者之間有很大的差別。根據最初的規劃,當人均國民收入實現倍增以後,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基期增加65%(扣除通脹因素)。因此在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沒有實現倍增的。因此,小林義雄教授在《戰後日本經濟史》中明確指出,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並不是真要實現勞動人民的收入增加,而是壟斷資本追求利潤最大化,追求資本在國民收入分配中所佔比例增加的一個途徑,是資本和勞動博弈中的勝利。當然,應該客觀評價,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確實是戰後日本經濟騰飛的重要一步。

時代意義


日本
日本
日本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在日本經濟發展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之所以取得這樣好的效果,是因為他們把經濟發展的目標,確定在全民的收入增長上,把這一核心要點作為這場新經濟運動的名稱、口號和旗幟高高舉起。用國民收入的增長來帶動經濟總量的增長,而不是用經濟總量的增長來帶動國民收入的增長。以國民收入倍增為第一目標,經濟的發展就會井然有序;用經濟總量的增長為目標,不對人們的收入做出規定,財富分配次序就會混亂,經濟發展就會失衡。
如何確定經濟發展的目標,是一門學問。日本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成為日本民族具有高度凝聚力的象徵。為什麼要這樣確定經濟發展的第一目標?因為他們深深地懂得市場經濟的科學其實就是人的科學,市場經濟就要調動人人的積極性,推動人人消費,拉動內需,經濟才能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