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衛東

青島市國資委監督工作管理處處長

黃衛徠東,青島市國資委監督工作管理處處長。組織制定了《聘用中介機構管理辦法》,組建了評審專家庫和中介機構備選庫

簡介


黃衛東徠,現任青島市國資委監督工作管理處處長。個人榮立三等功2次。

貢獻


提出了建立外派監督新機制的思路和方案,組織制定《青島市市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監督機構工作規定》和配套性文件,以政府令頒布實施,打破了過去“一對一”監督模式,向海信等19家企業派出監事會和財務總監,得到國務院國資委的充分肯定,在全國監事會工作會議上作典型發言。
在全國率先提出並組織實施了“陽光中介”工程,組織制定了《聘用中介機構管理辦法》,組建了評審專家庫和中介機構備選庫,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為企業業績考核、清產核資等工作選聘中介機構,受到國家監察部高度讚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