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教學理論

程序教學理論

斯金納認為,要達到一個難度較大的行為目的,需要連續接近法,分很小的步子強化,每次強化的難度加大,這樣可以由易到難逐步達到目的。所謂程序教學,是指將各門學科的知識按其中的內在邏輯聯繫分解為一系列的知識項目,這些知識項目之間前後銜接,逐漸加深,然後讓學生按照由知識面項目的順序逐個學習每一項知識,伴隨每個知識項目的學習,及時給予反饋和強化,使學生最終能夠掌握所學的知識,達到預定的教學目的。可見,精心設置知識項目序列和強化程序程序教學能否成功的關鍵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