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價商品房

中低價商品房

中低價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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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中低價商品房它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經濟性是指住宅價格相對於市場價格而言,是適中的、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適用性是指在住房設計、單套面積設定及其建築標準上強調住房的實用效果。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按建設成本確定。建設成本包括征地折讓費、勘察設計及前期工程費、建安費、小區內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貸款利息、稅金、1%~3%的管理費。經濟適用房以微利價出售。只售不租。其 成本價由7項因素(征地折遷費、勘察設計費、配套費、建安費、管理費。貸款利息、5%以內的利潤)構成。出售經濟適用房實行政府指導價其售價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以上幾項因素綜合確定。並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價銷售。
需要注意的是,經濟適用房5年內不得不得將經濟適用房擅自轉讓、出租、出借或從事其他經營性活動,不得辦理除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以外的抵押;原則上滿5年方可上市轉讓,還需向有關部門繳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而轉讓后,原購房家庭成員不得再次申請購買或者租賃經濟適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