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海燕

浙江省能源監測中心副主任

朱海燕,現任浙江省能源監測中心副主任。

人物履歷


曾任浙江省能源監察總隊副總隊長。
現任浙江省能源監測中心副主任。

人物事件


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浙江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12月24日將督察發現的11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該省,要求依法依規調查處理。2019年4月22日,浙江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大量一段式固定煤氣發生爐淘汰不到位問題。省經信委對一段式固定煤氣發生爐淘汰工作重視不夠,未將其納入落後產能淘汰工作範圍,推進落實不到位,截至督察時,全省仍有240台未淘汰;省能源監察總隊2012年、2016年兩次執法監察,均未對應淘汰的一段式固定煤氣發生爐作出甄別,也未提出予以淘汰的監察意見或處罰決定。
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浙江省能源監測中心副主任朱海燕(原省能源監察總隊副總隊長)政務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