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匯率

復匯率

復匯率是單一匯率的對稱。亦稱多種匯率。一國對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的兌換規定有兩種以上同時並存的官方匯率,每種匯率只適用於某種交易或某種商品。1929—1933年資本主義世界經濟危機以後,德國和一些拉美國家,首先採用復匯率制度。二戰后,實行復匯率的國家大大增加,這是資本主義貨幣信用制度危機加深的一種表現。實行復匯率的目的是。根據出口商品在國外市場上競爭能力的不同,為不同商品規定不同的匯率,以加強出口。

簡介


復匯率是指一種貨幣(或一個國家)有兩種或兩種以上匯率,不同的匯率用於不同的國際經貿活動。復匯率是外匯管制的一種產物。
復匯率又稱又稱多元匯率或多重匯率。“單一匯率”的對稱。一國在外匯管制情況下,對同一外國貨幣,因其目的不同,而規定不同的匯率。
英文翻譯
A country adopting multiple exchange rate of currency has two or more exchange rates, with different exchange rates applicable to different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ctivities. Multiple exchange rate is a product of the 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The opposite is the single exchange rate. A multiple exchange rate system exists in the form of a dual exchange rate and multiple exchange rates.

解釋


復匯率(Multiple Rate)又稱多元匯率或多重匯率。是“單一匯率”的對稱。復匯率形式是雙重匯率和多種匯率
單一匯率“復匯率”的對稱。一國政府對本國貨幣與另一國貨幣的兌換隻規定一種兌換率。在實行單一匯率的國家,貿易、非貿易外匯收付均按一種匯率結算。
復匯率又稱“多元匯率”。“單一匯率”的對稱。一國在外匯管制情況下,對同一外國貨幣,因其目的不同,而規定不同的匯率。

作用


限制國外遊資流入。
擴大出口,限制進口。
1.
限制國外遊資流入。
2.
擴大出口,限制進口。

目的


(1)鼓勵或限制某些商品出口;
(2)鼓勵或限制某些貨物進口;
(3)鼓勵某些商品在國內生產;
(4)借高價賣出或低價買入以充實國庫。
例如德國在三十年代曾對戰備物資的進口給予較優惠的匯率,對其他物品的進口則以較高的匯率來兌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