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核試驗

一定深度的地下進行核爆炸的實驗

地下核試驗是把設計的核裝置(或核彈頭)經過多種複雜的環境考驗后,放到一定深度的地下進行核爆炸,以驗證所試驗的核裝置(或核彈頭)是否滿足要求,驗證理論計算和工程設計是否正確,以改進設計和為生產提供科學依據等。

簡介


地下核試驗
地下核試驗
截止到2016年9月為止,全世界總共進行了2061次核試驗,其中美國進行了1032次,前 蘇聯進行715次,法國進行了210次,英國進行了45次,中國45次,印度5次,巴基斯坦6次,朝鮮6次。

程序


1.根據資料在山上開挖水平坑道的正切方向。
2.每個水平坑道都有數條巷道,深度通常為150米。
3.水平坑道的橫截面面積通常為9~12平方米,以方便運輸設備和裝置。
4.距離爆炸中心數米到10米的地方擺放監測裝置。
5.每個水平坑道出口處,都有試驗器材的集散平台,並分佈成相應小區,以便擺放性能不同的各種器材。
6.自動爆炸控制台及檢測儀器控制台設在距坑道出口處1~5公里的地方。
7.核爆炸發生后,中心產生的放射性氣體排出的總量通常為1.5~105居里,不會對地表造成任何污染。
地下核試驗
地下核試驗

優點


封閉式地下核試驗有其明顯的優點:核裝置位置固定,便於測試,特別有利於近區物理測量;受氣象條件影響小,利於安全保密,可減少對環境的放射性沾染;便於創造模擬高空環境的真空條件,研究某些高空核爆炸效應;還可研究核爆炸的和平利用,如探索開挖礦藏和製取特殊材料的可能性等。

危害


地下核試驗
地下核試驗
地下核試驗會產生放射性核素,人們非常關注它造成的環境危害。這種危害很大程度上依賴於物理和化學機理,這些機理控制著放射性核素如何進入地下水並將它傳播給生物圈內的各種物 種。在內華達州南部和美國其它的試驗基地,相關的環境包括地下水中潛在的污染、它們對環境或農業所產生的影響,以及它們對那些可能會發生間接生態影響的地方的地表水源的極限排泄的環境,地下核試驗還會引發小型地震。
地下核設備的引爆會釋放出大量的能量,使得試驗點周圍區域內相關的地質和設備材料發生蒸發。實驗產生的高溫和壓縮的震動波會使試驗點生成空隙和裂隙或者改變洞壁上的結構。孔穴是汽化作用和原始的地質介質的壓縮所造成的。孔穴的大小(或半徑)可以根據爆破能的作用力、埋藏的深度以及地質介質的強度而估算出來。孔穴最大尺寸在爆炸發生后的1/10秒內即可達到。在接下來的幾秒鐘,發生爆炸、溫度冷卻、氣壓消散、孔穴內氣體的成分開始按順序冷凝,冷凝順序按相對蒸汽壓或沸點進行。首先,岩石和重放射性核素元素,同牆內壁上的熔融岩塊一起,在洞的底部積聚成熔融的泥膠土。試驗幾小時或幾天後,上面的材料坍塌進入洞內,形成一個垂直的“碎石”豎井,這個“豎井”隨著地面的擴大而擴展,在那裡形成一個彈坑。部分倒塌的材料會落入熔融膠泥體內。如果最初的爆炸點位於地下水之下,則地下水此時會再次湧入洞內。

分類


地下核試驗按爆炸深度不同可分為淺層地下核試驗和深層地下核試驗。淺層地下核試驗地面形成彈坑,有大量放射性物質逸出;深層地下核試驗,常稱為封閉式地下核試驗,只有少量放射性物質逸出,各國通常多採用封閉式地下核試驗。
地下核試驗有平洞和豎井兩種主要方式。前者利用地形,開掘一條特殊設計的長坑道,在坑道內放置核爆炸裝置和各種探測器,按照特殊的方案回填堵塞之後,實施核爆炸。後者將核裝置和各種探測器一起吊置於大口徑豎井底部,回填后實施核爆炸。豎井核試驗不受地形限制,但鑽井、建井、吊裝直至回填堵塞、爆后取樣,都需要一套規範化的工程程序和特殊設備,難度較平洞核試驗大。

最近核試驗


2017年9月3日,朝鮮進行了第六次核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