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戶

營戶

十六國、東晉、南北朝時,各族統治者將所虜之民戶配置各地,歸軍隊管轄,稱營戶。

關鍵詞


營戶

具體解說


兩晉南北朝時期,各族統治者出於生產和戰爭的需要,把虜掠和投募來的民戶配置各地,隸屬於軍府,稱為營戶。他們主要從事耕田、畜牧、匠作等生產勞動,以供養軍隊。有時亦當兵。其身份低於平民,高於奴隸,須世代服役。《晉書。慕容暐載記》:“暐僕射悅綰言於暐曰:‘太宰政尚寬和,百姓多有隱附......今諸軍營戶,三分共貫,風教陵弊,威綱不舉,宜悉罷軍封,以實天府之饒,肅明法令,以清四海。’暐納之。”《魏書世祖紀下》:“六月,北部民殺立義將軍、衡陽公莫孤,率五千餘落北走。追擊於漠南,殺其渠帥,余徙居冀、相、定三州為營戶。”《宋書.沈慶之傳》:“慶之前後所獲蠻,並移京邑,以為營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