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案指的是隱藏或潛逃的罪犯被逮捕、押解或引渡到公安司法機關,以便審訊結案。廖仲愷《通緝陳廉伯、陳恭受電》:"業經呈奉大元帥核准立將陳廉伯通令查緝,歸案懲辦。"魯迅《偽自由書·王化》:"於是中國的法庭把她緝獲歸案,判定'交還夫家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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