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效果
第三人效果
第三人效果,又稱第三人效應,最早是由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戴維森教授於 1983 年發表的一篇題為《傳播中第三人效應的作用》中提出的。他認為第三人假設似乎是一種普遍觀點的變體,這種觀點認為一些事件在社會層面(對其他人)上的影響與個人層面(對我)上的影響大相徑庭,前者的影響要比後者大。
1983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新聞學與社會學教授戴維森在《輿論學季刊》發表題為《傳播中的第三人效果》The third-person effect in communication 。他認為,人們在判斷大眾傳媒的影響尤其是負面影響之際存在著一種普遍的感知定勢,即傾向於認為大眾媒介的信息對“我”或“你”未必產生多大影響,然而對“他”人產生不可估量的影響。由於這種感知定勢的作用,大眾傳播的影響和效果,通常不是在傳媒指向的表面受眾中直接發生的,而是通過與他們相關的“第三人”的反應行為實現的。戴維森把這種現象或這種影響機制稱為“第三人效果”。1978年到1982年間進行四次實驗,驗證第三人效果的存在。從此該理論在國際傳播學界得到廣泛重視。
第三人效果假說具體表現為:勸服傳播所面對的受眾認為,這種勸服對他人比對自己有更大的影響。而且,無論是否信息的直接受眾,對媒介影響他人效果的預期,將導致自己採取某種行動。
此理論包含兩層意思:一與感受有關,即人們認為大眾傳播信息對其他人比對自己有更大效果。二與效果有關,正因由此感受,人們將採取各種行動,從而導致了信息的效果——儘管不是那麼直接的效果。
“高估自己、低估別人”其實並不是什麼新發現,但以此來解釋媒介發生作用的心理機制,則在效果研究上頗有新意。其提示的是一種間接地強大媒介效果。
三個概念
第一人效果:人們認為傳播媒介對自己的影響
第二人效果:人們認為傳播媒介對他人的影響
第三人效果認知:第三人效果與第一人效果的認知差距
兩個層面
認知:經驗證據更多
行為:新聞審查,網路成癮是精神病,傷害表達自由,媒體和廣告公關從業人員誇大自己的工作影響
影響第三人效果的強度的因素
個人對信息的評價(認為某個信息對自己不利時,第三人效果更強)
“第一人”和“第三人”的社會距離越遠,則第三人效果越強(ps我們都在誤解他人嗎?)
個人的自我形象感知
負面媒介信息,第三人效果更強(社會不需要性,undesirability)
為什麼會出現第三人效果?
認知不足或偏差
維護個人利益的動機
肯定個人在處理媒介訊息時的心理過程
問卷設計時針對敏感問題的操作
將媒介訊息特點跟媒介效果聯繫起來
精確性問題:究竟是高估了媒介訊息對他人的影響、還是低估了對自己的影響?
測量方法:讓調查對象自我評估是否等於暗示著他們做出更有利於研究者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