傭金制

傭金制

傭金制亦稱“中佣”或者“行佣”,證券經紀商代理投資買賣證券成交後由投資者支付給經紀商的手續費和報酬。證券經紀商代理投資者從事證券交易活動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獲得收入,因此傭金制也就成為一種必然的現象。一般來說,證券經紀商收取的傭金不會太高。傭金制的實行,有助於規範證券市場的運行,提高證券經紀商和投資人雙方的積極性,因而,傭金制應該被完善和發展。按照傭金的支付,傭金制可以被分為固定傭金制和競爭性傭金制兩種。固定傭金制是由證券交易所按照股票價格和交易股數,制定高低傭金收費標準,由各證券公司統一執行,不得私下減免的傭金制。而競爭性傭金制則不規定最低標準,由各證券經紀商競爭而形成。

制度有關


介紹

傭金制曾經是本土企業的管理法寶,也是最符合人性的管理手段,也是營銷粗放管理時代的產物。
多數公司對銷售人員實施基本工資加銷售提成的方式,但具體做法不太一樣,有的是80%基本工資加20%的獎金,也有的是根據銷售額的高低拉開定的檔次。如某公司對銷售人員設計了以下三個檔次:
第一檔:月銷售額在20萬元以下,銷售人員月總收入=基本工資+7%的利潤+0.5%的銷售總額;第二檔:月銷售額在20萬元到30萬元之間,銷售人員月總收入=基本工資+9%的利潤+0.5%的銷售總額;第三檔:月銷售額在30萬元以上,銷售人員月總收入=基本工資+10%的利潤+0.5%的銷售總額。

類型

1、單純傭金制
對銷售人員而言,單純傭金制是一種風險較大而且挑戰性極強的制度,計算公式如下:工資=每件產品單價×提成比率×銷售的件數
2、混合傭金制
X原在以單純傭金制計工資的A公司推銷產品,但每個月都推銷那麼多產品對X來講簡直是太難了,於是他投靠了有300無底薪的B公司。B公司推銷員的工資是這樣計算的:X的收入=銷出產品數×單價×提成比率+底薪
儘管提成比率略低,僅為2.5%,但每月能保證300元人民幣,也挺劃得來,同樣是銷出180件單價100元的產品,X收入=180×100×2.5%+300=750元比原來的工資還多了120元。
可是沒過多久X就發現,儘管都是100元的產品,但B公司產品的銷路實在太差了,自己不僅常吃閉門羹,還經常被客戶奚落,根本不如在A公司幹得痛快。
3、超額傭金制
C公司的薪酬是這樣計算的:收入=銷出產品數×單價×提成比率(一般為2.5%)
定額產品數×單價×提成比率
原來必須完成一定的定額才能開始有所收入。按3月份銷售的平均水平來看,100元產品平均每人銷出600件,定額銷售總額為200件,於是平均工資:100×600×2.5%-100×200×2.5%=1000元
從以上三種傭金制我們不難看出,根據產品銷售狀況不同,應制定不同的員工獎勵的制度,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在最少獎金支出的比例上實現最大的激勵效果。

評價

傭金計劃的優勢是由於報酬明確地同績效掛鉤,因此銷售人員為得到更多的工資報酬,會努力擴大銷售額,促進企業市場份額的迅速擴大;另外,傭金制由於計算簡單,易於為銷售人員理解,所以管理和監督成本也比較低。在我國,許多企業還將銷售回款額作為與個人工資掛鉤的一項重要指標。
這種工資支付制度的缺陷是會導致銷售人員只注重擴大銷售額,而忽視培養長期顧客,不願推銷難以出售的商品。而且由於市場的風險性,使企業風險轉嫁到銷售人員的身上,有可能造成銷售人員收入的忽高忽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