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大都市統計區
標準大都市統計區
標準大城市統計區定義為:大城市是以一個或若干有一定規模數量的中心城市和若干相鄰城鎮組成的區域。並明確界定以一個人口超過5萬人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至少4個人口密度在159人/km的相鄰縣所組成的區域,相鄰縣中至少有25%的人在中心城市工作,或者有5%的非農人口居住在中心城市,並稱這種區域為“大城市統計區(MSA)
標準大城市統計區定義為:大城市是以一個或若干有一定規模數量的中心城市和若干相鄰城鎮組成的區域。並明確界定以一個人口超過5萬人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至少4個人口密度在159人/km的相鄰縣所組成的區域,相鄰縣中至少有25%的人在中心城市工作,或者有5%的非農人口居住在中心城市,並稱這種區域為“大城市統計區(MSA)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