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公安局

烏海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

烏海市公安局是烏海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

領導信息


黨委書記、局長卜連海:主持全局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
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李向軍: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全局刑事偵察打擊工作;分管刑事警察支隊、經濟案件偵察支隊、禁毒支隊、行動技術支隊、綜合執法支隊。
黨委委員、副局長烏日圖: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機關科技強警和交通管理工作;主持交警支隊工作,分管指揮中心、情報中心、網安支隊、信息通信科、科技科。
黨委委員、紀檢書記王小平: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分管紀委、警務督察支隊。
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常文光: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全局基層基礎、法制、信訪工作和全市公安機關隊伍建設;領導政治部工作,分管基層基礎工作支隊、法制支隊、信訪科、警察訓練學校。
黨委委員、副局長馬洪柱: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機關維護穩定、監所管理和全局保障工作;分管國內安全保衛支隊、出入境管理局、辦公室、警務保障處和監管支隊、看守所、強制戒毒所、行政拘留所。
黨委委員、副局長王燦發: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機關治安管控工作和巡邏防暴工作;分管治安分局、巡邏防暴分局、濱河分局、特警支隊和消防支隊。

主要職責


烏海市公安局的職責是: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防範、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出入境事務;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主要職責
(一)關切執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訂烏海市公安工作的政策,指導、監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全市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全市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指定對策。
(三)組織、指導偵察工作,協調處置對全市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治安事故和騷亂。
(四)知道、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進行治安、戶政、出入境、交通安全管理;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檢察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死刑和監督、考察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監管場所的管理和建設工作;指導、監督收容教養審批工作,承擔烏海市勞動教養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管理自治區看守所。
(六)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法制建設和執法工作。
(七)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公安科學技術工作;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通信建設。
(八)領導全市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隊,指導監督邊防、消防、警衛工作。
(九)負責全市公安隊伍建設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擬訂全市公安機關人員培訓、公安教育及公安宣傳規劃,監督落實情況;查處、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組織知道公安機關督察工作;負責全市公安裝備的規劃及實施。
(十)指導鐵路、林業、民航、林業公安機關的業務工作。實行主管部門和公安局雙重領導體制,業務工作以公安局領導為主。

地理位置


地址:烏海市人民檢察院東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