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禮·地官·載師》:“以宅田、士田、
賈田任近郊之地。”
鄭玄 註:“‘士’讀為‘仕’,仕者亦受田,所謂
圭田也。”
賈公彥 疏:“司農 云:‘士田者,士大夫之子得而耕之田也。’ 后鄭 不從者,以此‘士’字言之,不得兼大夫。又《
禮記》‘士之子不免農,大夫之子免農矣’,不得為大夫子得而耕之田。故 后鄭 破此‘士’為‘仕’,仕謂卿大夫以下仕宦得田,依《
孟子》‘圭田’解之。”
孫詒讓 正義:“沉彤 云:‘……王之士之子,有免農者,惟上士之子耳。
上士即元士,故元士之適子、眾子並學於諸樂官也。若中士、下士祿以遞薄,則子當業農以自食其力,故《
載師》有士田,其家亦各受五十畝。’案 沉 説亦不破字,於義近是。竊謂此士田當兼二 鄭 及 沉 義乃備。蓋卿、大夫、命士之圭田、士之子及未仕之士家所受田,皆以五十畮為率;士餘子弟亦受田,則止二十畮。 漢 《
食貨志》所謂士家受田,五口乃當農夫一人,是也。此數者通謂之士田。以卿大夫亦得稱士也。 后鄭 破‘士’為‘仕’,義轉偏隘,當依《
王制》注,不破字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