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性質論戰

中國社會性質論戰

中國社會性質論戰是20世紀20年代末30年代初形成高潮的對中國社會性質的論辯。1927年第一次大革命失敗后,中國革命和中國社會的發展道路問題亟待重新認識、正確解決,中國社會性質問題引起人們的廣泛注意。這場論戰,在中國共產黨內部表現為反對的鬥爭,在社會上則集中體現於以陶希聖為代表的“新生命派”、任曙等為代表的“動力”派與以朱鏡吾、王學文、潘東周為代表的“新思潮派”的論爭。論戰的內容相當廣泛,而論戰的中心和焦點則在於:當時中國社會的性質是資本主義,封建主義,還是半殖民地半封建。

一種意見認為,自資本主義列強侵入以後,中國的民族資本主義工業有了巨大發展,“資本主義的矛盾形態伸入了農村,整個的農民社會之經濟構造,都為商品經濟所支配”(陳獨秀1929年8月5日《致黨中央的信》),帝國主義在華企業和中國的民族工業不能視為兩種不同的經濟成分,而應當作“統一的中國經濟看待”,中國資本主義已發展到“代替封建經濟而支配中國經濟生活的地步”(任曙《中國經濟研究緒論》),因此,中國社會是資本主義社會性質。另一種意見認為,中國存在“一個宗法封建社會的構造”,但“商人資本卻成了中國經濟的重心”,“中國農民問題是資本問題的一面”,中國社會是金融商業資本之下的地主階級支配的社會,而不是封建制度的社會”。

社會性質問題


關於中國社會性質問題論戰 這場論戰與共產國際內和中國共產黨內對於中國社會性質和中國革命性質的爭論緊密相聯。1927年大革命失敗后,人們對於中國革命的性質及其前途感到困惑,對於確定中國革命性質的主要根據──中國的社會性質,即對中國國情的認識出現了分歧。陳獨秀認為,中國資產階級民主革命任務已經基本完成,經過1925~1927年的大革命,封建勢力已“受了最後打擊”,“變成殘餘勢力之殘餘”,進而認為中國社會已經是資本主義佔優勢,無產階級只有等待資本主義發展到某種程度的時候再去進行所謂社會主義革命,當前只能進行以“國民議會”為中心的合法運動。

從黨內到社會

論戰很快從共產黨內擴展到社會,以陶希聖為代表的新生命派(因《新生命》雜誌而得名),以胡適為代表的資產階級改良派,紛紛撰文發表自己的觀點或主張。他們有的提出“中國封建制度崩壞論”,把秦漢至清朝稱之為“商業資本主義社會”,而鴉片戰爭后中國社會的性質“是帝國主義壓迫之下的商業資本主義社會”;有的否認中國有封建階級和封建制度;有的認為中國的問題全在於“五鬼(即貧窮、疾病、愚昧、貪污和擾亂)鬧中華”。

研究專號

儘管派別不同,但他們都認為中國已是資本主義社會。而《新思潮》雜誌(因而得名“新思潮派”)在1930年4月出版的“中國經濟研究專號”上登載了一組文章,著重從帝國主義和中國經濟的關係、民族資本在中國經濟中的地位、農村土地關係等方面,分析了中國經濟的性質,認為封建的半封建的經濟在中國社會經濟中占支配的地位,中國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隨後,提出“中國資本主義發展到了代替封建經濟而支配中國經濟生活的地步”,“中國在世界範圍內已經發展到資本主義國家了”。對此,《新思潮》雜誌、《讀書雜誌》、《布爾什維克》、《中國經濟》等刊物又陸續發表一批文章,進一步闡述中國共產黨關於中國社會和中國革命的基本看法。

社會發展史


社會性質

當中國社會性質的爭論全面展開的時候,論戰又從現實轉到歷史,引起了大規模的對中國社會史問題的論戰。這實際上是前一次論戰的繼續和深化。論戰主要圍繞3個問題:①關於“亞細亞生產方式”,即中國歷史上是否存在過這一生產方式的時代;②中國歷史上有沒有經過奴隸社會;③關於“商業資本主義社會”,即現階段中國社會的性質及中國社會向何處去的實踐問題。郭沫若在《中國古代社會研究》一書中,將馬克思的社會經濟形態理論和中國歷史實際相結合,第一次把鴉片戰爭前的中國歷史依次敘述為原始社會(“大抵在西周以前即是所謂‘亞細亞’的原始共產社會”)、奴隸社會(“西周是與希臘、羅馬的奴隸制時代相當”)、封建社會(東周以後,特別是秦以後,才真正進入封建時代)等幾種社會形態有規律更替的歷史,並認為中國歷史已經歷了殷周之際的奴隸製革命、周秦之際的封建製革命、清末的資本製革命。

社會發展規律

從中國歷史的角度證明了馬克思主義關於社會發展規律的學說也適用於中國的國情,闡明了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鬥爭的必然性和必要性。此後,陶希聖、李季、王禮錫、王宜昌、胡秋原等人則提出了不同的歷史見解。他們認為,在原始社會之後,中國未曾經過奴隸制,就直接進入了封建社會;而秦以後至清的2000多年又是一個特殊的“商業資本主義”;或認為鴉片戰爭以後的中國跨入了資本主義,不承認中國存在過奴隸社會,否認馬克思主義適用於中國。

農村社會性質


中國農村

從1934~1937年,論戰主要圍繞中國農村的社會性質問題展開。中國是個農業國家,從某種意義上說,認識中國社會性質首要的是要正確認識中國的農村。前兩次論戰偏重於理論上和歷史上的論證,往往缺乏完備的實際材料。30年代中期,中國農村經濟正陷於崩潰的境地,農村資金大量流向城市,而集中在城市的資金又找不到出路,於是提出了各種挽救農村破產的方案,諸如復興農村、救濟農村、鄉村建設等。這些方案的設計者並未直接涉及中國農村的社會性質問題,也沒有直接參與論戰。但鑒於中國農村社會問題的嚴重性,有關中國農村社會性質的問題逐漸成為爭論的焦點。

資本主義經濟

《中國經濟》雜誌的王宜昌、張志澄、王景波認為,在中國農村經濟中,資本主義經濟佔有優勢地位,農村的基本問題不是土地問題,而是資本和生產技術問題。《中國農村》雜誌立即載文予以反駁。錢俊瑞、薛暮橋、孫冶方、何干之等人紛紛撰文,首先從方法論上駁斥其“技術決定生產關係”等論點。他們認為,在生產力與生產關係問題上,只強調生產力而忽視生產關係的變革的觀點是不對的。指出農村問題的中心不是生產技術或資本問題,而是封建土地所有制。有關中國社會性質論戰的領域,逐漸從城市和工業經濟深入到鄉村及農業經濟方面,即從中國農村社會的角度去更深一層地認識中國社會的性質問題。

三次論戰

圍繞中國社會性質這個中心問題做了多方面的探討。馬克思主義者從各方面論證和說明了近代中國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會性質和反帝反封建的資產階級民族民主革命性質,認為馬列主義完全適用於中國。“三次論戰”對政治經濟學、歷史學、社會學等學科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但因當時政治環境、認識水平的局限和抗日戰爭的爆發,有些理論問題的爭論尚未深入展開,所遺留的一些問題以後一直在探討中1939年12月,毛澤東在《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一文中明確指出:“中國現時的社會,是一個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質的社會。只有認清中國社會的性質,才能認清中國革命的對象、中國革命的任務、中國革命的動力、中國革命的性質、中國革命的前途和轉變。所以,認清中國社會的性質,就是說,認清中國的國情,乃是認清一切革命問題的基本的根據。”這就為持續多年的關於中國社會性質的論戰,做出了科學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