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羅學
覺羅學
覺羅學學生從八歲以上、三十歲以下的覺羅子弟中挑補。並定有額數:鑲黃旗六十一名,正黃旗三十六名,正白旗、正紅旗各四十名,鑲白旗十五名,鑲紅旗六十四名,正藍旗三十九名,鑲藍旗四十五名。在學學生,每人每月給銀三兩、米三斗及紙張筆墨,並且冬天給炭、夏天給冰,待遇優厚。凡覺羅學學生均讀書習射,滿漢文字兼學,每年春、秋考試二次,每三年欽派大臣會同宗人府考試一次,其優者記名獎勸,次者留學教訓,劣者黜退。學生學成之後,與旗人一同應歲科考試及鄉試、會試,並可考用中書、筆帖式、庫使等官。
清代專門教授皇族內覺羅子弟的官辦學堂。創立於雍正七年(1729),滿洲八旗各設一學,總稱“八旗覺羅學”,、騎射教習八人(每學一人)、漢書教習十五人(鑲白旗學一人,其餘七學各二人),分掌清書、騎射、漢書的教授。
光緒二十八年(1902)經翰林院侍讀寶熙奏准、將宗室、覺羅、八旗等官學改並為中、小學堂。
學校名總稱八旗覺羅學,屬宗人府管轄。額設總理王公八人(每學一人)、副管十六人(每學二人)掌管學務;稽察覺羅學京堂官八人(左右兩翼各四人),輪流稽查本翼四學課程;清書教習十五人(鑲白旗學一人,其餘學各二人),騎射教習八人(每學一人),漢書教習十五人(鑲白旗學一人,其餘七學各二人),分掌清書、騎射、漢書的教授。覺羅學學生從八歲以上三十歲以下的覺羅子弟中挑補,並定有額數:鑲黃旗六十一名,正黃旗三十六名,正白旗、正紅旗各四十名,鑲白旗十五名,鑲紅旗六十四名,正藍旗三十九名,鑲藍旗四十五名。在學學生,每人每月給銀三兩、米三斗及紙張筆墨,並且冬天給炭、夏天給冰,待遇優厚。凡覺羅學學生均讀書習射,滿漢文字兼學,每年春、秋考試二次,每三年欽派大臣會同宗人府考試一次,其優者記名獎勸,次者留學教訓,劣者黜退。學生學成之後,與旗人一同應歲科考試及鄉試、會試,並可考用中書、筆帖式、庫使等官。光緒二十八年(1902)經翰林院侍讀寶熙奏准,將宗室、覺羅、八旗等官學改並為中、小學堂,均由管學大臣管理。光緒三十四年,正式裁撤八旗覺羅學等,改設八旗高等學堂,及左右翼高等小學堂、初級小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