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體育局

榆林市體育局

根據《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榆林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陝發[2009]91號),設立榆林市體育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調整


轉變的職能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全民健身的職責。
(三)加強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職責。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市體育局的主職責是:
(一)研究全市體育發展戰略,協調區域性體育發展,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二)貫徹執行國家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起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三)統籌規劃全市群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練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四)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設置體育運動項目,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研究和平衡全市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置與布局;舉辦運動會,組織參加全省運動會和單項比賽;指導體育科學研究和科研成果推廣。
(五)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加強體育後備人才隊伍建設。
(六)研究擬定全市體育產業政策,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體育彩票銷售管理。
(七)組織和指導體育宣傳工作,培訓體育幹部和事業人才,加強體育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八)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體育局內設機構5個:
(一)政秘科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工作和政務公開、督察督辦、綜合協調、安全保密、信息、信訪、外事等工作;負責機構、編製、人事調配、勞資管理工作;負責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
(二)宣傳教育科
擬定全市體育事業發展的規劃,提出政策建議;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調查研究體育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方案;組織指導全市體育理論研究和體育發展戰略研究;組織和指導全市體育宣傳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工作;負責體育信息交流工作;組織指導全市體育宣傳工作,推動體育文化建設,協調重大體育活動的採訪報道工作,承擔新聞發布工作。
(三)群眾體育科
擬定全市群眾體育發展規劃;推行全民健身計劃,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群眾體育活動的開展;舉辦群眾體育比賽,組織參加省級群眾體育競賽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負責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申報、審批;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學校體育、農村體育、社區體育工作;負責體育總會工作和全市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工作。
(四)競賽訓練科
貫徹省體育局下達的競賽、訓練工作任務,負責體育競技運動項目設置和管理;組織市級運動會和參加省級運動會的競賽訓練工作,檢查指導市體校、各級青少年體校及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的辦學訓練工作,負責青少年體育工作;組織開展體育科研成果推廣;負責體育裁判員、運動員的管理工作。
(五)體育經濟科
實施全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管理體育經營活動,依法處理體育經營中發生的問題;管理新建的體育產業,組織開展體育經營創收;負責對外招商引資,集資贊助工作;負責體育產業項目的管理;監督體育行業標準的貫徹執行,負責體育產業統計、年報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 按有關規定設置。

人員編製


市體育局行政編製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副縣級)兼監察室主任1名;科長5名,副科長2名,正科級紀檢監察員1名。

領導班子


局長 韋軍
副局長 鄭大彬
副局長 馮 波
紀檢組長 王 健
副調研員 霍建寧
副調研員 馬鵬飛

直屬單位


榆林體育運動學校
全民健身中心
游泳館
彩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