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廠用電率

發電過程設備消耗的電占發電量比

綜合廠用電包括廠用電和主變損耗。所以,單純用於發電的設備用電量與發電量之比為發電廠用電率,加上其它用電量與發電量之比為綜合廠用電率。

計算公式


綜合廠用電率=(機端發電量-上網電量)/機端發電量
廠用電率是發電生產過程中設備設施消耗的電量占發電量的比例
一般來說這些不能計入:①新設備或大修後設備的烘爐煮爐暖機空載運行的電力的消耗量。②設備在未移交生產前的帶負荷試運行期間耗用的電量。③計劃大修以及基建、更改工程施工用的電量。④發電機作調相運行時耗用的電量。⑤廠外運輸用自備機車、船舶登耗用的電量。⑥輸配電用的升、降壓變壓器(不包括廠用電變壓器)、變波機、調相機等消耗的電量。⑦修配車間、車庫、副業、綜合利用及非生產用(食堂、宿舍、幼兒園、學校、醫院、服務公司和辦公室等)的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