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印花稅
對新發行的各種形式的股票徵收的印花稅
指對新發行的各種形式的股票徵收的印花稅。以發行股票的有限公司為納稅人,主要包括有限保險公司和有限銀行公司。股票印花稅以股票的票麵價值為計稅依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印花稅有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徵收方式。
指對新發行的各種形式的股票徵收的印花稅。以發行股票的有限公司為納稅人,主要包括有限保險公司和有限銀行公司。股票印花稅以股票的票麵價值為計稅依據。由於股票可以溢價發行,因而還規定,如果股票的實際發行價格高於其票麵價值,則按實際發行價格計稅。為方便計算,增加透明度,採取比例稅率,一般稅負都比較輕。此稅目前主要是在瑞典等國徵收。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1、立合同人,2、立賬簿人,3、立據人,4、領受人。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徵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5、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它憑證;
印花稅根據不同徵稅項目,分別實行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徵收方式。
(一)從價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
(二)從量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量為計稅依據。
按比例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的方法應納稅額=計稅金額×適用稅率
按定額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的方法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計稅方法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準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準
(三)免稅
下列憑證可以免征印花稅: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
下列項目可以暫免徵收印花稅:
(1)農林作物、牧業畜類保險合同;
(2)書、報、刊發行單位之間,發行單位與訂閱單位、個人之間書立的憑證;
(3)投資者買賣證券投資基金單位;
(4)經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決定或者批准進行政企脫鉤、對企業(集團)進行改組和改變管理體制、變更企業隸屬關係,國有企業改制、盤活國有企業資產,發生的國有股權無償划轉行為;
(5)個人銷售、購買住房。
2021年6月,香港特區立法會三讀通過《2021年收入(印花稅)條例草案》,落實本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提高股票印花稅至0.13%建議,有關調整將在今年8月1日生效。